作者:
ainor (><)
2016-12-14 20:42:45噓 Barolo: 這種東西本來就是銷毀最沒爭議 賣來給國庫賺錢? 那好阿 12/14 20:06
→ Barolo: 請問該賣多少錢? 便宜賣?我說你圖利 否則憑甚麼便宜他? 12/14 20:06
→ Barolo: 競標? 那若一直流標咧? 公務人員又不是吃飽太閒 玩這幹麼 12/14 20:07
→ Barolo: 除了流標外 那綁標咧? 更別提法上本來就規定銷毀了 12/14 20:07
→ Barolo: 你有異議 先去修法阿 等中了才來哭爹喊娘的 都幾歲人了 12/14 20:07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16/990326/
沒有不能拍賣,誰叫車主戶籍在台北
也不用到修法,行政機關訂的辦法而己
什麼銷毀最沒爭議都是假的
看到有錢人吃鱉就爽才是真的
像我早上看到一台馬三他弟被拖走時也很爽
大GAY是這樣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5-12-14 20:06:00這種東西本來就是銷毀最沒爭議 賣來給國庫賺錢? 那好阿請問該賣多少錢? 便宜賣?我說你圖利 否則憑甚麼便宜他?競標? 那若一直流標咧? 公務人員又不是吃飽太閒 玩這幹麼除了流標外 那綁標咧? 更別提法上本來就規定銷毀了你有異議 先去修法阿 等中了才來哭爹喊娘的 都幾歲人了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16-12-14 20:48:00還是認為銷毀最合理,六都作法較佳。
作者:
JimOBrien (family man)
2016-12-14 20:50:00有錢人愛鑽漏洞結果連遷戶籍的功課都不做..or代辦太廢?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緯) 2016-12-14 20:52:00
所以?
作者:
magicwu (magicwu)
2016-12-14 20:53:00所以違建也可以拍賣就地合法嗎?
或拍賣掉完全不合理 這種故意知法犯法的 就是要銷毀才會真的知道痛啦 因為要買第二台花錢外還要很多時間阿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16-12-14 20:55:00看法不同,多言無異。
哪裡明明可拍賣了? 在天龍國就是沒這回是阿 你在凹啥?
作者:
lch0425 (BaLa)
2016-12-14 20:56:00拍賣多增加政府收入 看能不能減點一般人稅收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緯) 2016-12-14 20:57:00
在"台北"就是不行 哪來可以拍賣??
作者:
lch0425 (BaLa)
2016-12-14 20:57:00不然千五對有錢人來說在買一台而已 還增加他國就業機會
簡單來講就是六都沒有訂拍賣辦法 所以依法必須銷毀這篇的新聞報導最後一段是決定這台車命運的關鍵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12-14 21:02:00這是一個依內政部規定一個依交通部規定處理吧..
作者:
as981134 (xa981134)
2016-12-14 21:11:00拍賣跟銷毀對車主其實都差不多 反正他車都拿不回去
就我所知五都公務員是真的蠻忙的... 尤其北部 血汗很多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6-12-14 21:16:00拍賣也不會分你一毛 幫他護航倒是很勤台灣政府並沒有窮到在乎那幾千萬為了大牛轉彎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12-14 21:20:00法律遇到1500萬就要轉彎?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2-14 21:42:00你確定是便宜行事還是6都覺得就是該銷毀才沒爭議? 怎麼這時又輪到你「覺得」了呢? 不懂你拿別地方的法來說嘴幹麻?難道在美國你會拿別州的法來說 為什麼他可以你不行嗎?
不是"我覺得",是"最沒爭議"不等於"只能銷毀"你要打臉他應該是說銷毀不是最沒爭議,而不是拿有其他處理方式來說
作者:
cimone (cimone)
2016-12-14 22:14:00一個是以車輛名義進口 一個是以廢五金名義進口 車輛用車輛的辦法處理 廢五金用廢五金的辦法銷毀 這有很難懂嗎? 扯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2-14 22:16:00你承認是你覺得那就ok啦 跟我覺得不衝突
作者:
cimone (cimone)
2016-12-14 22:18:00在一起講就好像很有爭議是吧自己po的連結內不就有法規? 還是你沒看不懂?
作者:
JimOBrien (family man)
2016-12-14 22:39:00搞半天跟戶籍縣市無關跟進口名義關係比較大的意思嗎@@
作者:
cimone (cimone)
2016-12-14 22:46:00從以前的重機到現在的超跑一直以來都是這樣 用廢五金進口被抓到上路 都是幫你恢復成廢五金的樣子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12-14 22:52:00合理..新聞結論怎麼下的 怎麼會怪給戶籍
作者:
DreamW (桃園美食å°èˆ–)
2016-12-14 23:12:00這種不法之財 國庫也不想要
作者: ting0724ptt 2016-12-15 16:42:00
出張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