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看不完 我直接講重點
殺人放火搶劫強盜恐嚇取財綁票性侵猥褻兒少性交易槍砲彈藥走私販毒吸毒檢肅流氓者
不得考取執業登記證
這條已經明訂成這樣了 還需要良民證?
況且執業登記證是由交通警察大隊核發 核發前直接在警政系統擋前科
阿你拿去申請Uber的良民證 很難加工嗎?
換我來打你臉了 計程車司機基本上只有限制重大犯罪紀錄者 不能擔任
但打人傷害 重傷害 竊盜、詐欺、偽造文書、妨害風化、公然猥褻、
吸毒(第三第四級毒品) 有組織犯罪等前科 還是可以當計程車司機阿
是啦 大咖大奸大惡之徒無法當計程車司機 但是還是有很多有前科犯罪紀錄的人在當
如果要肅清計程車司機的品質 為何不能限制完全無前科紀錄的人來當呢?!
另外 既然計程車駕駛 是職業駕駛人 就應該是全體駕駛人的模範
所以如果計程車司機違反道交管理條例 應該要加重罰鍰 或是直接停牌吧
人家國外也是這樣阿
我覺得計程車司機為什麼會普遍被國人討厭跟唾棄 小黃司機應該先自己檢討一下
為什麼人家寧可搭UBER 也不要搭你的車 當然我不是說UBER就是好
計程車管理制度明明很多可以改革 但是政府根本因為怕丟選票 就不敢動這群
計程車司機 然後人民對計程車司機印象越來越差 這才是UBER真正會流行的原因
你以為撲滅UBER就可以改善計程車駕駛的在社會上的地位嗎
不會的 大家還是會覺得 會去開計程車的人 就是一些小奸小惡無法在社會上立足
被社會淘汰的邊緣人才會去開小黃 為什麼人家對UBER司機就沒這種感覺
請小黃司機自己想想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