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
事情已經過半個月
過年期間要去北港拜拜
走河堤邊的防汛道路時
對象車子會車太靠近
我印象中我開的很正常
後來看影片是他太過來 比他同一排的車子都還靠過來
加上雙方車速都不慢
所以左側後照鏡兩車對撞
當下撞到雙方有下車
但是一前一後停很遠
我跟對方互瞪
因為車上有父母
又在過年出門拜拜途中不想生事
我爸過來說算了
而且道路沒有中心線 無法馬上舉證誰太過界
所以沒有報警 互瞪五分鐘之後各自走人
然後我從地上撿到一片後照鏡玻璃的內框加碎片
原本以為是我的 但是後來發現size不合是對方的
我的內框還在 純粹是鏡面破掉噴飛
過年期間跑四間車百貨 都沒有我的形狀鏡子 2011 livina手摺鏡
後來初六回原廠裝鏡面 料錢270
對方應該比我嚴重 他可能要換總成
我的鏡面調整馬達變大聲 但角度還能調我就不理他了
後面撞擊點的漆有對方白車痕跡 但我用粗蠟一推就解決了
不然總成要三千
然後因為是對尻 所以後照鏡在瞬間折回來 又打到駕駛座窗戶玻璃再反彈折回去原樣
以至於我的窗戶留下幾個凹洞 洗車的說這要去補玻璃 無法美容了
補玻璃的說這個只有表面稍微凹角缺損 補的話是鑽過洞去再補起來
不建議這樣鑽 不知道有沒有鄉民有好辦法
不然玻璃上一些缺角除了擋視線 外觀看了也不爽
影片在此:https://youtu.be/h_aGJWXoz3U
請問這樣當初報警有用嗎?
ps:後來整路都在擔心會不會沒報警事後對方告我肇逃
幸好至今都沒事 對方應該自己也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