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小弟爬了很多文,仍是不太明白處理流程。
我一台十幾年老車,昨天在路上塞車停下來,被完全沒有注意的後車追撞。
有行車紀錄器,應該是對方100%。但是對方當下死不認為自己是100%,我也懶得輝。
查看車子大約是前後保險桿破損,後倒車雷達損壞。車體應該還好。
目前知道的處理流程是
先去車廠估價,拿估價單(等最後確定對方全責再修)
等15天後,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對方100%的話
請對方聯絡他的保險公司,等他保險公司跟我聯絡。
問題來了,他也是老車,然後不跟我說他到底保什麼險....我懷疑只有強制險...
如果沒保險公司跟我聯絡就申請調解(我當時有跟他說希望能用和解,不用走法庭,
他一直跟我說住外縣市,沒辦法來....)
如果調解沒成,就走民事法庭。(請問走法庭資料會寄到我的戶籍地嗎..不想讓家人擔心)
請問上述流程是正確的嗎?有少寫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