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tima ()》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228/37566528/
[deleted]
: 心得/說明:
: 超酷的
: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法院判的太輕的關係
: 董娘完全不鳥對方
: 然後出庭也不出庭 都交給保險公司
: 反正兩個月徒刑 易科六萬而已~~~~~~~~
: 好像打了一堆擔心以刑逼民的人的臉 包括魯蛇我..........
: 或許這作法才是對的...
: 不用去花時間精力去跟三寶盧
其實我覺得怪怪的。
中午在外面吃飯看新聞有看到記者去採訪那個董娘
董娘說她肇責是 3 ,對方是 7... blahblah
我是覺得事情應該沒很單純。
不知道哪邊有更詳細的事件過程。
還有那位騎士想要假扣押對方股票,應該也有一定財力。
因為我記得要假扣押要付押金不知道多少給法院...
(查一下是寫 1/10 ~ 1/2,所以5000萬得付500~2500萬)
[add]
找了一下
http://news.tvbs.com.tw/local/710147
內文節錄:
三分局交通小隊長馬碩鴻:「機車是少線道,應讓多線道的先行,那自小客車
的話她是未依規定減速慢行。」
...
我的心得是三寶何苦為難三寶...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