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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嘉義縣陳姓老翁去年6月在太保市騎機車與葉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車相撞,右手小拇指骨折
,手臂有8公分撕裂傷;陳姓老翁說,葉姓男子駕駛賓士車要左轉但並未打方向燈,他煞
車不及直接撞上,經鑑定肇責是3比7,對方賓士車維修費用約13萬元,反要求賠償約4萬
元,他則求償8萬元工作和精神損失,產險公司僅願賠償6萬餘元,扣掉賠償車損,加上聘
請律師的5萬元,陳翁恐將倒賠3萬元,直呼「太誇張!」
陳姓老翁說,去年6月他騎車行經太保市麻太路過溝段,前方賓士車先往右偏,他以為對
方要靠右停車,因此騎往左側想繞過去,沒想到賓士車突然又左轉,他來不及煞車撞上飛
出,受傷嚴重。
葉姓男子有為賓士車保險,由產險公司負責理賠,協調未成上法院,法官請他們再行調解
,但今天和解又失敗,葉某僅表示均交產險公司處理。
陳翁說,車禍鑑定指他應注意而未注意,有三成責任,但是對方沒打方向燈左轉,讓他覺
得很不公平;由於機車只有保強制險,賓士車維修報價昂貴,他要自行負擔賠償,又曾請
律師打官司,身為車禍傷者,深覺不公。
心得/說明:
連結留言有影片,不管怎麼樣,開車還是騎車,看到名車,最好都要閃邊阿
畢竟名車隨便一修都是十幾萬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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