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事情是這樣的
昨天晚上我(汽車)從平安南街口(圖一)
要左轉到環南路主要幹道時
對方(機車)從對面餐廳騎過來
不知道算不算逆向(餐廳那側沒有車道)
我們就在中間的分隔島發生擦撞
第一次擦撞是他撞到我的左側前保桿
然後車身不穩滑倒,卡在我的車底下(圖二)
駕駛座的門就打不開了
對方滿身酒氣的說:不要報警!多少錢我賠你嘛 !你報警,我就要逃跑
後來警察來了,對他進行酒測
一直耍賴 吹不出氣 ,後來被帶進警局
不知道會不會撐到早上,就測不出酒駕了?
另外,車有保丙式車體險,已回原廠出險估價
原廠說需要ㄧ個半月來修
而且也沒有提供代步車
那這段期間,上班通勤的代步費是否可向酒駕騎士求償?
因為他酒駕,車禍肇責會是他100%嘛?
在此請教各位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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