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獎金可能會被人惡意利用
我覺得可以用另一種方法
就是車輛違規達到O次的話
車主必須自費換上特殊顏色的車牌
然後之後再違規就加重
這樣也能讓用路人知道那些車比較危險
這樣可行嗎(?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7-04-01 03:27:00
那路上應該很多特殊顏色車牌的人一下不外乎就是女人、老人吧、台客、流氓、屁孩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7-04-01 03:34:00車牌標註這個想法滿有趣的,世界上有先例嗎?
作者:
wjc223 (å°å¤ªé™½)
2017-04-01 03:51:00還蠻支持的,像酒駕、違規累犯,換上前科專用車牌,提醒大家提防及監督該累犯駕駛車牌舉例:<酒 578-945 駕>,<違987-987規>
酒駕闖紅燈逆向違停未打方向燈超速壓雙黃,雙白,槽化線,那車牌要多大?
作者: RMCC (員林劉德華) 2017-04-01 05:53:00
犯刑法都沒標籤了,純違規更不能
作者: kevinkle (悲痛臉龐) 2017-04-01 07:07:00
抱歉打槍你一下,這種想法比較像是政府機關才會想出來的無配套、無深謀遠慮的方案
作者:
dayjay (The last of us)
2017-04-01 07:14:00請問樓上要怎麼做才是有配套又深謀遠慮的呢?
光要自費就一堆反彈了,做的到才怪。罰單都不願意繳了,何況是自費。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7-04-01 08:38:00檢舉獎金發放至慈善團體,偏鄉小學
作者:
DRnebula (銀河食屍鬼)
2017-04-01 09:12:00罰金十倍更乾脆
作者:
naidier (CL)
2017-04-01 09:33:00違規n次就直接沒收車牌幾個月後才能再申請不就好了
酒駕可以啊,都能扣牌了。 換個特殊牌也是剛好而已就好像護照被標記淫蟲一樣XD
作者:
dayjay (The last of us)
2017-04-01 12:01:00這個好像日本也是類似的懲罰是嗎
作者:
mecca (咩卡)
2017-04-01 13:14:00結果過陣子全台灣只有0.5成的車掛著原牌
作者:
changmary (changmary)
2017-04-02 22:47:00用擁有資產或所得的比例來罰款,台灣有些罰的不夠重,再犯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