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對方是腳踏車

作者: habiba (Amen)   2017-04-26 07:17:10
3月底發生意外
因現場眼鏡斷裂+有輕微腦震盪
又倒在大馬路,有路人幫忙把自己移到路旁,第一現場有被破壞,
對意外只有片段記憶
昨天才去看監視器
畫面是:
意外發生地點是在出了橋之後經過有點彎度的十字路口,
再進入左方地條直的大馬路,
當時有一台腳踏車 在我前面(機車),騎在快車道上,
腳踏車要往右,我往左方大馬路,
我為了剎車,整台車往左摔出,
面部朝地,面部及牙齒都有受傷,
昨天去警局看監視器時,
負責警察的意思是:
1.腳踏車可在快車道,
2.腳踏車在前,機車在後是"超車"
我想問的是:
1.整件事故自己可爭取一些權益嗎?
2.爭取權益有時效期限嗎?
警察說錄影畫面不能提供
謝謝建議
作者: iamspy (寧)   2017-04-26 07:20:00
可能難,找的到腳踏車主嗎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7-04-26 07:27:00
腳踏車可在快車道,人行道,可闖紅燈,可逆向。支持連署爭取國道路權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7-04-26 07:32:00
沒行車紀錄器?
作者: since1959 (有點老的男人)   2017-04-26 07:46:00
腳踏車可以在快車道?吉死這個警察,看法官怎麼說。
作者: Scape (non)   2017-04-26 07:47:00
沒有影片沒有現場圖,騎"快車道"也是原PO自己的說法誰知是真的快車道還是一般車道? 而且元PO說起來是自己超車不慎引起的,也沒有碰撞? 你很難舉證騎腳踏車的有責任在一般車道,腳踏車只要靠右行駛就可以了
作者: ewhurst (Ben哥哥)   2017-04-26 07:51:00
而且腳踏車連方向燈都不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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