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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VOLVO經銷商揚昇新竹展示暨服務中心擔任銷售人員的女子,三月份因業績未達標
準遭扣薪,最後只領到1625元。投訴人提供
汽車營業員整月沒業績,薪水只剩1625元!《蘋果》接獲投訴,指銷售VOLVO汽車的揚昇
汽車新竹展示暨服務中心規定,業務員每人每月至少須賣出兩台車、5萬元配件的績效,
且顧客必須填妥滿意調查表,任何一項未達標準都要分別扣款罰錢,車輛銷售數量未達標
扣1萬元,配件銷售未達標扣2000元,顧客沒寫滿意調查表則扣1000元。
就有一名該車廠業務員,本薪只有1萬8009元,須另外加上全勤獎金1000元與伙食費1500
元,月薪才達法令基本工資2萬1009元,三月份未售出任何一輛車,配件也沒達到銷售標
準,因此也沒顧客填寫滿意調查表,遭公司扣錢,另外當月他還自費3800元參加公司健檢
,還有因請假、遲到遭扣2976元,四月十日領薪時,薪水只剩1625元,感歎「是要人怎麼
過活!」
「辛苦工作一個月卻領不到2000元,真的蠻誇張的!」新竹市政府勞工處勞動條件科科長
楊惠智說,不論公司薪資結構為何,在未扣除勞工勞、健保自付額時,公司發放的薪資就
須達到最低基本工資2萬1009元,這是考量勞工一個月最低所需生活費。
楊惠智說,汽車業銷售業績規定,應該是提供獎勵制度,鼓勵員工達到業績標準,而不是
制定懲罰性扣款規定,針對未達業績的員工惡意扣薪,勞工有提供勞務,僱主就應給付工
資,此案勞工未領到最低薪資,業者已違反《勞基法》,會要求業者返還勞工薪資,並會
調查是否還有其他不當扣薪規定。
對此,4月12日記者致電揚昇汽車公司表示要採訪扣薪情況,該公司則表示拒絕受訪。
而VOLVO台灣分公司國際富豪汽車公司表示,他們沒有制定相關扣薪規定,是經銷商揚昇
汽車公司自己設定的銷售目標,雖不主動干涉經銷商相關人事規定,但惟冀望各經銷體系
能以獎勵正面之態度、取代負面懲罰制度。 (投訴組邱雯馨/新竹報導)
心得/說明:
一個月1625元...打工兩天的錢就超過了...
這麼難賺難怪版上的駐版業務寧願冒著被打臉的風險也要想辦法拉一個是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