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前天晚上11點多開著家裡的二手車
下交流道往桃園市區開
經國路速限60,當時開約50
到了接近路口的橋,我減速至45
車身過斑馬線時號誌由綠轉黃
我沒加速也沒減速
車身至路口中央時,突然發現左方高速竄出一部黑色轎車,發現時距離約剩不到2公尺
我踩煞車他繼續加速仍避不掉
我的左車頭就撞上他的右後車門惹
http://i.imgur.com/51as0zT.jpg
http://i.imgur.com/7RQZYcJ.jpg
小弟手畫醜醜的示意圖
http://i.imgur.com/9QyY7BZ.jpg
撞上後我的引擎蓋開始冒煙,於是趕快熄火下車
對方則把車開到路邊(不知道是開過去的,還是滑行過去)
對方直接指著罵我,說我闖紅燈
我吵了一下,就叫了警察
但是很悲劇地,我的行車記錄器沒錄到,對方沒裝
雙方都僅保強制險
後來到派出所做筆錄,對方自述自己要左轉,轉彎車速約10-15公里
疑點1
bro我們對向耶我闖紅燈的話不代表你也???
疑點2
對方自述要左轉,但是從撞擊點來看,怎麼看都像是會衝到對向車道lol
(我覺得其實是要迴轉???)
疑點3
半夜近12點,大馬路轉彎車速10-15公里???
(目視至少30,但沒證據)
查資料不管怎麼看,直行車絕對路權最大
但是m01一堆人又說經驗7/3分
因為我會被冠上應注意而未注意
各位大大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