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entaurjr (魔術師)》之銘言:
: : 所以你不想煞車直行車就活該要煞車?
: : 像你這種的我看一台檢舉一台
: : 駕照買的嗎?
: 駕照真的用買的,喔....我是說你
: http://www.freeway.gov.tw/Print.aspx?cnid=1688&p=2649
: 1. 應先利用加速車道提高車速,並啟亮方向燈,於確認安全無虞且不妨礙其他車輛正常
: 行駛時,再伺機由加速車道匯入主線車道。
: 2. 外側車道車輛,應注意由匝道匯入之車輛,並予適當禮讓。
: 一堆人只看第一條,明明就有第二條,
: 對方在你右前方本來就要煞車讓他阿,
: 還故意加速是誰的問題很明顯吧,
: 除非他是從後面瞬間超過你想硬切又是一回事,
: 如果你硬要說台灣法律落後,
: 拿大家最喜歡說嘴超車道好棒棒的德國來講好了,
: 靠近交流道假如隔壁車道沒車,
: 都會切離外線讓交流道車匯入,
: 過了交流道再切回來,
: 這才是正確的駕駛人禮儀好嗎?
個人是比較喜歡看照片來分析
http://i.imgur.com/61Tcepc.jpg
這是原PO 大大的照片.
觀察重點
1.同車道貨車跟檢舉車輛的相對距離
2.內側道白車(wish?)在三張照片中,跟檢舉車輛的相對距離
3.從加速道硬督進來的黑色 CAMRY HYBRID(原PO另篇自己提的)
"煞車燈運作中"(第二張跟第三張)
原PO當時是從"加速道"接入國道外側車道,但很明顯的,
[切入同時踩煞車](證據:煞車燈,前車距離增加,內色白色wish距離增加)
加速道,顧名思義.....加速以跟上車流.
再者,真要是插不進去,放慢等位,甚至若已無加速道空間,
停等再擇適當時機切入,都不會因此受罰.
而且,既然是加速狀態,跟上車流是加速的基本條件,
原PO為了能讓自己有更充裕的車前空間,不禮讓直行車,硬擠硬煞,
是否是合乎現在道路交通法規??
罰單已經證明一切了.就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