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她綠燈行遭闖紅燈撞 卻輸官司得賠169萬

作者: jack2 (我的小跑車夢)   2017-05-02 10:39:42
※ 引述《showing (內外兼修勵精圖治)》之銘言:
: → loewe: 黃燈不是「闖」 05/02 09:39
: 噓 kenwufederer: 黃燈本來就可以過好嗎? 05/02 09:41
: 法律人有定義了:黃燈燈亮時尚未過停止線而通過者,即所謂闖黃燈
: 你說的可以過是指:黃燈亮時已通過停止線,要加速通過
: ※ 編輯: showing (117.56.61.23), 05/02/2017 09:43:00
: 噓 AtsukoErika: 你有開過車嗎? 05/02 09:43
: 去翻你考照的那本法規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 編輯: showing (117.56.61.23), 05/02/2017 09:45:45
: 推 jack2: 問題是,法條沒有,你法官不能自行定義闖黃燈為違規啊~ 05/02 09:44
: 問題是法規有規定阿,如上
抱歉,小弟駑鈍,翻了法規,只找到以下法條,沒有闖黃燈違規條文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第1項第4款
四、圓形黃燈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
將失去通行路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2條第1項第1款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
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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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看不懂法條,還是在其他法條?還請先進賜教~
作者: ta29 (nyo)   2017-05-02 10:41:00
我只知道有人很生氣罵我沒有邏輯...
作者: s0991192568 (竹取飛翔)   2017-05-02 10:48:00
我只知道好多人在討論XD
作者: kingfsg7326   2017-05-02 10:52:00
我的錯 不應該轉過來讓大家吵架.....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7-05-02 10:55:00
法官說有就有 實質影響力殷鑑不遠
作者: pieceofpaper (來自真新鎮的大彥博士)   2017-05-02 10:55:00
判決哪有說闖黃燈是違規 不要誤導好嗎??判決說的是看到黃燈所以要提高注意義務更加小心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5-02 10:58:00
感覺重點在於非罰款部分的規則,變黃燈後才過路口,不應該加速,因為事故可能性提高了(可能在中途遇到對方變綠燈),速度高會加重事故嚴重程度或者應該說至少要在速限內,才站得住腳白話講就是慢慢開,頂多撞車修車,速度高撞死人,惹更大麻煩
作者: pieceofpaper (來自真新鎮的大彥博士)   2017-05-02 11:01:00
1.被告再轉黃燈時尚未過停止線且就已經看到騎士的車2.未減速且時速非如所稱2.30公里 相撞後才煞車
作者: jack2 (我的小跑車夢)   2017-05-02 11:06:00
呃,原Po說法規有講違規嘛,就找不到咩不過當然啦,違規與否與是否有責任是兩件事,這倒沒太大問題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5-02 11:09:00
責任,違規,罰款 三者中1,2較接近. 很多規則是整體性,叫你要注意XX,但不一定有罰責(不易舉證或拍照).只是路權派太糾結於罰責,認為沒有罰責條款就是沒責任沒違規
作者: jack2 (我的小跑車夢)   2017-05-02 11:11:00
不能說路權派錯,那是信賴保護原則,我有通行權當然優先通行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5-02 11:12:00
有路權過路口還是要減速啊
作者: jack2 (我的小跑車夢)   2017-05-02 11:12:00
不能叫我預期所有人都會違規,但仍應在範圍內注意~
作者: xiaoxiao (xiaoxiao)   2017-05-02 11:14:00
就一般認知與客觀事實,闖黃燈都沒違規,沒有任何法條跟交通規則有此規定。理工法律人請先告訴我此案例適不適用信賴原則?不適用的話請說一下違反哪條台灣自創的例外,本人駑鈍,希望您能說明賜教
作者: pieceofpaper (來自真新鎮的大彥博士)   2017-05-02 11:18:00
判決理由貳-二-(五)有寫 樓上可以先看
作者: xiaoxiao (xiaoxiao)   2017-05-02 11:40:00
看完了,法官說可預見,但是我不認同他的可預見。10公尺外看到他闖紅燈,被告還是撞上去才叫可預見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5-02 11:44:00
法官說的可預見應該是講變黃燈仍未減速通過 (繼續看後面有「準此...」那段,內容還是在講變黃燈後通過未減速)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17-05-02 12:46:00
這種判決 真想叫法官你來開車 我找一個機車 來過10個路口隨機衝出來 看法官你 你閃的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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