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怪罪前車龜速 他依速限行駛國道這原因挨

作者: 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   2017-05-07 16:00:29
怪罪前車龜速 他依速限行駛國道這原因挨罰
2017-05-07 14:38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台南市謝姓男子以時速108公里駕駛自小客車行駛國道一號內側車道,因與前車距離僅16公尺,安全距離不足,被國道警察拍照取締,開罰3000元。謝男認為,他依速限行駛,是因前車龜速,才導致兩車距離愈來愈近。他申訴未果,向台南地院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前車速度慢,和謝男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是兩回事,駁回謝男之訴,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謝男於105年7月5日駕車行經國道一號南下268.2公里處,國道警察發現,在內側車道以時速108公里行駛的謝男,與前車僅距離16公尺,遠低於應保持的距離54公尺,因此拍照舉發,罰鍰30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
謝男不滿稱,依交通法規,內線車道須以該路段的最高速限每小時110公里行駛,當時高速公路車流不多,他以汽車自動定速模式每小時108公里行駛,要是前車以時速110公里行駛,他絕不會趨近前車。他在百米前即觀察到前車有慢速占據內側車道之嫌,礙於當時中線車道有車,他無法超車,此事肇因,是前車龜速占據車道,不是他故意違規。
被告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指出,依照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的安全距離是車輛速率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2,單位為公尺,以時速108公里行駛的謝男,與前車應保持54公尺安全距離。
另據國道警察函覆,員警取締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違規,均會排除因前車變換車道超車、煞車減速,或有特殊狀況致後方車輛無法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等相關情形。經調閱此案蒐證帶,當時車流狀況正常,謝男車輛行經違規地點前,即緊跟前車在內側車道直行。
法官認為,前車是否違規,與謝男違規行為是否成立無涉。謝男自承在百米前就觀察到前車車速較慢,顯見他有充裕時間、空間,降低時速拉開與前車距離,謝男沒這麼做,主觀上可歸責。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48072
開在高速公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車距啊,即使前面是龜車
要保持的車距是自己的車速除以2 (m)
另一方面,開在內車道至少要開最高速限,不要擋路當路隊長為好
作者: berryc (so)   2017-05-07 16:06:00
溫馨
作者: koenigsegg (包子超人)   2017-05-07 16:15:00
保持54公尺會被鄉民說龜車
作者: zxcv3147 (123)   2017-05-07 16:15:00
這真的要抓一天可以抓幾萬件吧
作者: XDGX ( ̄ ﹁ ̄)   2017-05-07 16:21:00
顆顆,貼進想逼車嗎
作者: LinIsGod (TTman)   2017-05-07 16:21:00
這個民眾應該無法檢舉吧
作者: accin (acc)   2017-05-07 16:25:00
前方龜車真的很難離他很遠阿
作者: yohko86 (Rex)   2017-05-07 16:25:00
這個很常在抓 看到跨橋都要留意一下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7-05-07 16:32:00
下次遇到龜車要逼車外加開遠燈
作者: ryu057 (Joe)   2017-05-07 16:35:00
16公尺是三個車身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5-07 16:44:00
簡單講 "B車" 就這樣.....這位駕駛腦袋只裝進速限,沒裝進與前車保持煞停安全距離而且,這法官的判決內容也可以一些正義鄉民提醒"前車是否違規,與謝男違規行為是否成立無涉"換言之,嘴人家超速,然後占死超車道的,參考參考
作者: miniwhy (口卡口卡 )   2017-05-07 16:51:00
政府還是落實內線車道為超車道比較實在吧 一堆車龜在裡
作者: berryc (so)   2017-05-07 16:55:00
嘴人家龜車, 結果狂閃燈逼車的,也參考參考
作者: Brujita (Seby)   2017-05-07 17:02:00
54公尺的安全距離,100%有其他車會插到中間
作者: POWERSERIES (控訴社會不公)   2017-05-07 17:03:00
真的落實法律規定的距離才會塞爆吧
作者: Brujita (Seby)   2017-05-07 17:03:00
最後越來越慢。換到外線還比較快
作者: michaelsun (小葉)   2017-05-07 17:06:00
廢物法官
作者: dreamtime09 (唉....)   2017-05-07 17:19:00
54公尺在台灣會變成北港香爐吧
作者: homerunball   2017-05-07 17:21:00
鬼島龜車出門就在造孽 鬼島不意外
作者: HBO10383 (KenYu)   2017-05-07 17:21:00
本來就是兩回事,這行為跟逼車有什麼兩樣
作者: nicklyyyy (higher)   2017-05-07 17:25:00
龜龜:不管啦,比我快的都是逼車
作者: softtouch   2017-05-07 17:31:00
車道分隔線 一黑一白是10公尺 光感覺 就覺得太近了
作者: danish (丹)   2017-05-07 17:37:00
倒楣
作者: yur   2017-05-07 17:53:00
Si Ho
作者: asukarei (C.C.)   2017-05-07 17:55:00
54公尺在這會被嫌沒跟上車流啦
作者: K999 (過客)   2017-05-07 17:58:00
台灣警察抓沒保持安全距離比內線龜車多 可是缺業績
作者: dahua (dahua)   2017-05-07 17:59:00
保持車距妳會一直被插隊 開了一個小時可能還沒到下一個ETC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7-05-07 18:01:00
每個月至少會遇到兩次以上上下班時間還能距離前車超過一百公尺以上的情況最誇張的還有前面一公里都沒車的
作者: mankaro (薰衣草森林)   2017-05-07 18:03:00
缺業績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7-05-07 18:04:00
跟中線並排 看你怎麼插
作者: deer5577 (5+0)   2017-05-07 18:07:00
幫QQ,龜車族又一次的勝利
作者: knowhile (給你滿滿的大~平~台~)   2017-05-07 18:25:00
缺業績無誤
作者: shinkiro (Shinkiro)   2017-05-07 18:59:00
抓龜遮
作者: hcrcool (HCR)   2017-05-07 19:03:00
54公尺根本不可能做的到 警察自己做的到嗎?
作者: a27588679 (飛雲)   2017-05-07 19:13:00
50公尺我只有在雪隧成功過…
作者: qquya   2017-05-07 19:13:00
智障政府
作者: Linvail (...)   2017-05-07 19:16:00
這就是逼車被抓到而已啦 哈哈
作者: magi3Q (我不要困難把我馬及三)   2017-05-07 19:27:00
台灣交通沒救了 不檢討擋路的反而刁難被擋的後車X遇到龜車不能按喇叭也不能閃大燈。靠近點要他讓開也不行
作者: LinIsGod (TTman)   2017-05-07 19:47:00
樓上 可以閃大燈啊 之前在國道看到賓士一路閃 一路超
作者: applezoee (你不懂)   2017-05-07 20:02:00
16公尺非常近而且很危險!!!!時速108公里換算1秒跑30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7-05-07 20:14:00
這就是想逼車被抓另外導航都會提醒 前面常有取締行車距離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17-05-07 20:14:00
那為啥不順便抓龜車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7-05-07 20:15:00
如果前車開在最低速限之上 要怎抓? 鄉民的正義喔
作者: louiswei (山中有大王)   2017-05-07 20:19:00
依台灣法律大概要低於90km/l才算龜車開罰,安全距離明顯低於50公尺就有可能開罰。
作者: dramapop (Dramapop)   2017-05-07 20:25:00
幹 大貨客每次都離我車尾3公尺 我車速110-120耶
作者: horb (猴柏)   2017-05-07 21:24:00
這原因 根本被拿來當證據
作者: DSB520 (Yankees and Sox)   2017-05-07 21:47:00
我看警察都沒有超過10公尺
作者: catvsdog (我不能活在沒有你的程式)   2017-05-07 22:02:00
太扯... 也後看到龜龜要閃遠點 以免被陷害
作者: scent15 (愛吃醋)   2017-05-07 22:15:00
台灣人都貼超近的....難怪超會出車禍臨北都保持很安全車距。別人要切就給他切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7-05-07 22:22:00
國道一堆不保持安全距離的拉機
作者: dream0955 (阿輝)   2017-05-07 22:39:00
法官不開車吧 不懂得高速公路的生態xd
作者: ddt73930 (酋小宇)   2017-05-07 22:53:00
在高速公路16公尺本來就離太近 到底在爭什麼
作者: eyelace (你的思緒在我之中)   2017-05-07 23:14:00
遇到龜車不超 被罰活該
作者: nik351235 (三角舞)   2017-05-08 00:27:00
說警察沒有超過10公尺的有證據嗎還是亂講的大概30公尺一定不會被拍雖然北部開車一堆20公尺以下的就是了常常看到一堆三台四台追撞就是大家都比保持安全車距 下場就是車聚
作者: DINGAU (蛋糕)   2017-05-08 00:40:00
很明顯就是不保持車距的錯啊..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7-05-08 01:30:00
108公里距離16公尺? 我都跟到不到2公尺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7-05-08 04:42:00
真慘。我也是貼近派的。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7-05-08 08:40:00
很好奇貼這麼近的好處在那裡?常常看到車流多的時候一堆人緊貼著前車,實在蠻無聊的,又不是貼別人就能比較快,更別說追撞別人自己又要負責
作者: jovi0001 (喬飛)   2017-05-08 09:19:00
三個多車身還被檢舉 我逼前面龜車大概是一公尺的距離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7-05-08 10:20:00
看到一堆龜推, 內線無車110真的很扯 自私完全被龜釣到啊 ...真的很衰龜隊長+龜警偷拍+龜法官 三龜一體~可怕額 ...
作者: aadsl (aaids)   2017-05-08 19:52:00
遇到龜車就別貼近了,這種馬路他家的天知道他這種開法什麼時候要急煞換車道一堆貼很近的犀遲早出事,煞車給你煞一下看你反應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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