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nor (><)
2017-06-11 13:08:42http://imgur.com/a/fZphu
這是我人生第一次檢舉別人
停紅線之類有的沒的其實我都不會檢舉
因為自己偶爾也幹過這種事
但被硬切逼車
如果打個燈就算了,連燈都不打就硬要切
死命的要擠,剩不到幾公分距離
丈著車大或別人不敢撞之類的
讓我火氣都上來了
只好送個檢舉單了
其實也不是鼓勵檢舉
而是事後回想,何必跟那種人拼
只是當下也沒想到可以檢舉就是了
下次再遇到這種情況
與其讓自己生悶氣上網抱怨或要去輸贏上社會新聞
就心平氣和的讓警察處理就好了
而且檢舉的效率也出乎我意料的高,大概3,4天就回覆了
作者:
mmppeegg (我是寂寞的)
2017-06-11 13:11:00給你個讚 不要姑息 台灣需要秩序
作者:
moonpaper (以色事人者,色衰而愛弛)
2017-06-11 13:15:00作者:
bb2hape (愛 愛愛愛)
2017-06-11 13:32:00“其實也不是鼓勵檢舉” 有人可以翻譯一下嗎
作者:
XDGX ( ̄ ﹁ ̄)
2017-06-11 13:39:00遇到白目就檢舉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7-06-11 13:42:00你好像很怕被講成檢舉達人,一直澄清。XD
還好吧,我會檢舉都是對方惹到我才花時間檢舉他,不然才沒這麼多美國時間勒!
作者:
hcrcool (HCR)
2017-06-11 13:53:00檢舉才是王道 酸的人可能自己愛違法咩 別怕
作者: tabrisPTT 2017-06-11 14:06:00
讚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7-06-11 15:44:00
記得前陣子有人還說前面大車不給他超車就準備用檢舉對付他我覺得現在很多人已經開始用檢舉當攻擊別人的武器,要檢舉太簡單了,速度有寬限,標線可沒有,現實路況有太多機會你會不小心誇線,例如突然變換的燈號。這件事已經開始有點變質,當然我不是說原po,我是指讓民眾大量檢舉這件事。
作者: deron08 (de) 2017-06-11 18:08:00
恭喜跨出第一步 之後你會成為零容忍 我就是這樣
作者: aussieoz (AUssie) 2017-06-11 18:39:00
歡迎加入
作者:
IDL (IDL)
2017-06-11 20:19:0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