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evenAn (Steven An)
2017-06-22 11:03:33※ 引述《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622/37691723/
: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蔡姓婦人去年騎車行經路口時,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採「
: 三寶式左轉」,企圖往左前方斜切穿越路口,結果遭顏姓男子從後方駕車撞上,蔡婦送醫
: 後傷重不治,其夫控告顏男過失致死罪,但高雄地檢署認為蔡婦違規行車在先,顏男來不
: 及在兩秒時間內煞車撞上,並無過失責任,處分不起訴顏男。
: 蔡婦丈夫昨表示,不能接受被告不起訴的結果,「應該兩個人都有責任,不能說車子撞到
: 人都沒責任」、「他(指顏男)應該要減速,看到旁邊有機車就應該減速,怎能把責任都
: 推給騎機車的人?」顏男則無法聯繫,不知其回應。
下面原文恕刪
我是不知道過去交通事故案件怎麼判定的,但最近我弟碰到事故之後才花些時間瞭解
所謂的「事故責任比例」
case是騎機車行駛於慢車道,然後遇到路邊停車佔用機車道,所以變換到
外側快車道,結果外側快車道有一輛(自首)超速的機車從我弟機車左後方撞下去.
不過警察到了之後,路邊臨停的汽車不見了,所以天真的爸媽竟然
還期待對方超速、對方撞人,對方要賠修車錢。
想當然爾,報告出來,我弟因變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要負7成責任
我爸媽在跟對方保險公司判賠償的時候,一樣與新聞裡-蔡婦丈夫的思維一樣
被撞的人是弱勢,硬是跟保險公司灰落落....後面怎麼處理就不說了
透過這件事我跟父母講,不是被撞就是弱勢。
行駛在道路上講的是路權,對方是直行車、是大路口車、同類路口從左邊行駛而來車
他們都有優先權,對方讓我們是好意,對方不讓還撞我們,也是我們的錯.
至於過失不過失,原新聞也提到,檢方還是有去查證汽車駕駛是否有足夠的反應時間
所以有無構成過失,會不會被起訴,還是要看檢方認定。
原案已經不起訴處分了,他老公想上訴XD然後提醒你一下,沒有所謂快車道慢車道這種東西還有外側快車道---> 這甚麼啦
作者:
StevenAn (Steven An)
2017-06-22 11:11:00抱歉啦,因為我不大會形容同向有3車道,內側禁行機車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7-06-22 11:11:00那就中間車道啊...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7-06-22 11:12:00中、內側車道啊...
作者:
StevenAn (Steven An)
2017-06-22 11:12:00的車道不是慢車道嗎??
作者: NOKIA3210 (諾基亞3210) 2017-06-22 11:12:00
不起訴要怎麼上訴,再議吧
作者:
StevenAn (Steven An)
2017-06-22 11:13:00其實我想講的是,我爸媽就跟婦人的丈夫一樣,認為撞人怎麼一點責任都沒有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7-06-22 11:13:00你這案子主因很明顯阿
作者:
Rhulf (無名)
2017-06-22 11:16:00有快慢車道喔,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規則第183-1條
作者:
Yatta (三發效力射)
2017-06-22 11:27:00不起訴是檢方裁定,可聲請再議喔~
作者:
s25g5d4 (function(){})()
2017-06-22 11:28:00慢車道是給慢車行駛的 機車為汽車禁止行駛機車可以騎的是地方政府自行劃設的機慢車道然而慢車與機車速差太大 反而不敢行駛機慢車道...
作者:
vinmo (小強)
2017-06-22 12:09:00樓上說錯了,機車可以行駛慢車道喔!道交條例99條
臨停當然沒事啊 最多收張罰單很多騎機車的人 (開車也有,但比例問題)根本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觀念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7-06-22 12:55:00
早年台灣法律糾紛都有不知所云的道義責任啊 只能說台灣早年一堆落後社會遺毒
違停會增加視線死角 哪裡沒關係?尤其停在轉彎處的特別無言別在覺得違停沒有肇事責任了
作者:
andy4624 (找工作)
2017-06-22 15:23:00外側快車道?@@~是內側快車道吧?
作者: p1227426 (詹) 2017-06-22 15:39:00
我也不想撞你 但我這車速 你轉進來 我剎不住 是我的錯?這樣跟三寶說 順便跟他說 我開砂石車的話 鐵定來幾個就送幾個上山
作者: Westan 2017-06-23 12:10:00
u質台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