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一個案例
小巷內的十字路口,交叉的兩條路皆無停止線及號誌
所以無幹線跟支線的關係情況下,左車應禮讓右車。
但如果右車在巷口減速煞停,左車減速後判斷右車是在禮讓,
因此通過巷口。在經過路口中央時被右車攔腰撞上。
試問:左車禮讓右車的前提應該是兩車同時到達路口或同時轉彎
的情況,但這個案例左車被攔腰撞上,撞到車頭、車身中央及車尾
是否會影響右車肇責?還是根據左車禮讓右車規則,右車不管撞到
左車哪裡,都會是左車佔較多肇責?除非右車離路口還有幾10公尺遠,
不然這種些微的距離到底如何判斷是否適用左車禮讓右車的規則?
又如果,左車是騎機車或自行車,被右車攔腰撞上後左車駕駛受傷
導致殘廢或死亡,右車卻只有輕微車損,這樣右車要達成完全0肇責
的可能性有多少...右車是否仍有應注意未注意的責任?(即便有左車
禮讓右車的規則...),不然右車勢必要因此附上龐大醫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