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都是停在停車場, 因為之前沒能抽到號碼牌
所以將車移出, 停在住宅區巷弄內的空位
但我疑似停到'別人自認為他家的停車位'
(就住宅區人自我認定佔用, 沒任何標示)
最近發現被人報復畫了三道, 分別是在引擎蓋, 後車廂蓋, 及右後輪上方
沒人停車會擦撞到引擎蓋還有後車廂蓋, 所以定是人蓄意警告我要我移出
但是這種位子怎能視為己有呢? 再怎麼困難也可寫紙條
難道就要忍受別人亂刮車嗎?
我想報警處理, 請問有經驗的朋友;
1. 報警的流程
2. 需要先將車移出'他自認為的停車格'停止更多劃傷嗎?
3. 大概像是被鑰匙或小刀這樣割三道, 有能做局部嗎? 還是需要整片?
先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