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angeex (約定)》之銘言:
: 各位大大 最近住家附近的消防栓旁紅線上都會固定停一台車,車主要出門就裝牌,停車
: 就拆牌。網路上也說這種作法在台灣無法可管。請問各位大大有什麼更有效的做法嗎?畢
: 盡消防栓已經危害公眾權益了 謝謝
法源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2條4項
實務處理方式:http://i.imgur.com/ndRvoeC.jpg
發現有車輛未懸掛號牌停放道路,而停放位置位於停車格或未違規停車時,先由環保局
認定是否為廢棄車輛,如是則依查報廢棄車輛相關規定處理,若認定為堪用車輛則拖吊
移置保管場,藉由查詢引擎或車身號碼確認車籍後,將資料回傳派出所製單舉發
若無牌車有「違規停車」情事時,則可以直接請拖吊車移置保管場,一樣查明車籍資料
後請派出所以車輛所有人為被處分人製單舉發,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
罰鍰
這種無牌車停放道路大部分都是由各派出所交通業務承辦人親自處理,並不一定每個人
都知道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