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星期遇到有那種車停在馬路上
駕駛就下車去店裡買東西的
當下就把他拍起來然後檢舉
今天收到回覆
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顯示事證資料不明確
(僅該張照片無法辨識該車係靜止或行駛狀態) ,違規事實認證尚有爭議,
我有拍到車上駕駛沒有人的照片
沒有人在駕駛座然後你跟我說車子是行駛狀態 ?!?!?!?!
現在警察是怕被人投訴所以都不開單了是嗎?
補充:
今天打個電話向承辦員警討論
他說隔熱紙無法清楚判斷裡面是否有人,如果有遇到這種的情形
下次只要間隔3秒拍兩張照片就可以證明他停車在路中間
這樣就可以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