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車版資深鄉民,看過很多奇葩事,沒想到竟被我遇到
真的有人會用東西(花盆)佔用公用收費停車格。
看到後立馬110報警,等了約莫15-20分,警察才來,看了看花盆,問了問鄰居花盆是誰的(有一群人在泡茶),找了疑似置放的店家,按門鈴、敲門都沒人回應(但稍早我才看到有人在樓上澆花而已),然後...就把花盆搬上人行道後,就走了.....!!?(好歹也把花盆載走 失物招領吧?)
難道,遇到這種佔用停車格,如果都沒有報警,而且到了也找不到 放的人,就只能這樣浪費時間嗎?
Btw 正後方一台紅線違停,警察看都不看 單都不開 就走了...幸福城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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