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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浮濫檢舉 為罰單上法院成新民怨
2017-09-18 02:27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林保光、廖炳棋/連線報導
愈來愈多民眾拍照或錄影檢舉交通違規,警方或裁決單位也跟著大量開罰,愈來愈多的民
眾上法院提告要求撤銷罰單,成為一股新民怨。 記者黃義書/攝影
智慧型手機、行車記錄器普及,造就交通違規檢舉量大增,六都今年一至八月,檢舉開罰
件數已超過一百五十萬件,警方及裁決單位擔心不開罰反會被投訴檢舉,幾乎照單全收,
愈來愈多民眾為罰單上法院「討公道」,形成一股新民怨。
裁罰撤銷案暴增 法官很頭痛
警方及裁決單位幾乎有案必罰的結果,也造成各地法院行政法庭的負擔,以新北、桃園兩
都為例,行政法庭超過八成的案件,都是民眾不服違規裁罰要求撤銷,法官也為暴增的撤
銷案頭痛。
桃園市陳姓男子車停自家門口五天,二小時就被檢舉一次紅線違停,一天內收到警方寄出
卅四張罰單。 記者許政榆/翻攝
「行政機關不該怠於職權調查義務對人民裁罰」,新北地院行政庭長潘長生表示,許多交
通檢舉資料有瑕疵,第一線的警方應多加把關,不能有人檢舉就開罰,裁決機關收到申訴
也應負起調查義務,否則民眾若求償上法院耗費的時間、心力、金錢,警方及裁決機關恐
更頭大。
22張罰單 官司打了一年撤銷
高雄市李姓男子在家門口騎樓停放輛機車,去年遭檢舉違停,依高市府單行法規,騎樓停
車車頭要向內、車尾要切齊騎樓線,連開廿二張罰單,李不服向裁決所申訴無效,官司打
了一年多才撤銷。
兩小時就檢舉 收到34張罰單
李抱怨「全高雄市沒人這樣子停」,認為檢舉人故意找碴,更抱怨警方只依照片和高雄市
單行法規就開罰「根本是擾民」。高市府在法院判決定讞後,修改法規取消車頭朝外等規
定,警方作法仍是照單全收,新北市有民眾因檢舉人二小時檢舉一次,停車五天接到卅四
張罰單。
高雄李姓男子機車沒切齊騎樓線(手指處)及車頭未向內,遭檢舉違規被連開廿二張罰單
,打一年官司才撤銷罰單。 記者林保光/攝影
民眾檢舉 成了交通罰單主流
調查顯示,民眾檢舉已經成為「交通罰單新主流」,臺北市光今年一到八月檢舉類交通罰
單就高達四十六萬八千多件,其餘五都除臺南七萬多件之外,成案的檢舉罰單也都在十萬
件以上;員警自己都形容「光開單都手軟」,成為沉重業務負擔。
員警無奈:不開罰怕會被投訴
對於民眾埋怨警方未善盡調查、全收開單,警方表示,民眾檢舉與警察取締不同,沒有微
罪勸導的空間,除非檢舉內容有明顯違失,否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只能開單
舉發;員警無奈表示,這是「帝王條款」,不開罰恐被投訴吃案。
警方認為,現行法令民眾檢舉違規,舉發單位須查證及回覆,反而檢舉人不用負責,無規
定有到案說明義務,平添警方負擔和困擾,變相助長檢舉案「浮濫」,建議限縮民眾檢舉
項目或修法解決。
心得/說明:
感覺是帶風向的新聞,很多檢舉是挾怨報復沒錯,但也不能因此就忽略警方長期怕事苟
且的執法過程,一堆外側車道的汽車違停警方也都是視而不見,很多更誇張的還是在警
局門口。違停伸張正義的警察很多,但不少的是根本省事而視若無睹,今天如果不是拜
攝影裝置的便宜,很多投機取巧的人違停根本就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