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魯住台北,板橋上班
所以手機同時裝了台北跟新北的交通檢舉APP
我發現台北舉證好像比新北嚴格
我在板橋拍了一台違停,只拍了尾巴
新北市政府約兩週左右回覆已舉發
台北則是第一此檢舉時拍了兩台,因為一左一右
左邊拍頭,右邊拍尾巴
台北某分局交通隊回覆,左邊成功逕行舉發,右邊則因為無法證明人不在車上,故無法舉
發
我是不太了解公車站牌旁邊又是紅線,人不在車上才能舉發的定義是可以臨停?
同樣身為四輪族的我,真的很賭爛在公車站牌旁邊停車,對乘客和公車都非常危險誒
所以等公車遇到亂停的一律順手拍照舉發
不得不說現在違規檢舉真的很方便XDD
順手拍照舉發,保障你我的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