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記者完全弄錯重點...可惜了一篇狗血值超高的材料,被寫成這樣
※ 引述《Ekmund (我到底看了三小?)》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s://goo.gl/okLiCC
: 原文內容:
: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 楊姓司機3年前開車行經桃園蘆竹一處車道要左轉,未料對向騎重機的連姓女大生突然
跨
: 越雙黃線到楊所在的車道,與貨車對撞,結果連女人車倒地,導致下半身癱瘓。由於楊
男
: 當場自首,被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但高院認為楊男無肇事責任,有權不向「非
理
: 性」的違規用路人讓步,因此判他無罪定讞。
這篇的亮點在鑑定報告,上面的高院認為就是在回應那可笑的鑑定報告,本身講的就是信
賴原則,沒什麼特別的,引這當結論就沒什麼亮點了,而它其實也不是結論
: 判決書指出,擔任送貨司機的楊男2014年6月10日上午,開貨車行經桃園蘆竹仁愛路3段
要
: 往林口方向,正要從彎道左轉,沒想到連女突然騎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跨越雙黃線到楊
的
: 車道,與貨車在中心分向線上相撞,當場連人帶車倒地,送醫後確定第七頸椎、胸椎骨
折
: ,合併脊髓神經受損,導致下半身完全癱瘓。
: 事後,連女提告,檢方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起訴楊男。案送鑑定,公路總局桃園行車事
故
: 鑑定會(車鑑會)認為,連女跨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是肇事主因;但中央警察大學鑑定
後
: 卻認為,肇事主因是兩車會車時未保持安全間隔。
這鑑定的講法很像是「你撞到闖紅燈的人是因為你沒跟對方保持安全間隔」
再舉個例子,「你撞上突然開車門的人是因為你沒跟路邊的車保持安全間隔」
: 為此,法官傳訊當時在楊男車後的另一名駕駛人,他證稱,當時他同樣開貨車準備左轉
,
: 全程目睹連女騎重機跨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才導致楊男貨車閃避不及,若換作是任
何
: 人,應該都難以閃避掉撞擊。
: 由於警大詹姓鑑定人坦承未到車禍現場進行勘驗或模擬,僅憑囑託機關送來的卷證資料
、
: 個人經驗就作出判斷,所以全案一、二審法官最後都採信證人證詞,認定連女未依規定
靠
: 道路右側行駛,還輕率跨越雙黃線,駛入楊男正行駛的對向車道以致撞擊,事發突然,
楊
: 男無從預見,也難以在極短時間內迴避踩煞車反應,判楊男無罪定讞。
: 二審法官邱忠義特別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沒有違規犯錯,有權不向『非理性』的違
規
: 告訴人讓步」,如此才符合分配正義的社會分工要求;如果駕駛人已遵守交通規則且做
到
: 必要注意,縱有死傷發生,其行為也難認定有過失可言。
法官回:不用因為可能有人會闖紅燈,所以每到綠燈路口都要停下來並隨時準備跟要闖紅
燈的人「保持安全間隔」。
有權不向非理性用路人讓步是這個意思。這也是信賴原則的內涵。
: 特別的是,高院還罕見地對目前的鑑定提出批判,認為部分專家講起科學頭頭是道,但
卻
: 拿不出任何實證資料,這種是常見的「疑似科學」(pseudoscience),法院不宜採信
。
: 判決6日出爐後,楊男頓時鬆了口氣,但他也無奈地說,官司打了3年,一家早已身心俱
疲
: ,太太還因為太過擔心,罹患重度憂鬱,甚至一度鬧自殺,好在一切都已經以無罪落幕
。
: 心得/說明:
特別的是,你沒拿最吸引眼球的部份當標題,可惜了
: 爽啦!
: 善良和正直都回來啦~~
: 女大生可憐是可憐
: 但沒有人有義務為她的錯誤決定
: 賠上自己的人生
: 而且高院這次真的很屌
: 直接嗆爆警大的偽科學鑑定
: 看樣子是累怨已久、不爽爆發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