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管會將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

作者: ASKA (The 羊男)   2017-10-02 15:05:21
原文連結:
http://am.u-car.com.tw/39126.html
原文內容: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於最近發出新聞,表示將針對「強制汽車
責任保險費率表」提出修正草案,表示當年有酒後駕車的紀錄,隔年強制險加費的
金額由現行2,100元,提高為3,600元,且累犯加費的金額是依酒駕次數乘上3,600元,
不設上限。金管會表示,此新費率修正草案預告期間為30天,預計年底前發布,並
於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金管會表示,汽車強制責任險自1998年實施以來,截至2017年7月底止,總理賠及
補償金額超過2,379億元,超過422萬人次受惠,對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屬所
提供之基本保障實具助益。
另外根據保險局統計,從2014年3月實施汽車強制險酒駕加費,到2017年7月為止,
共有67,730人因酒駕而加費,酒駕1次、多達66,320件,2 次有1,320件、 3 次有
66件、4次的駕駛則有24件,強制險加費達8,400元為最多。
不過金管會希望能再減少酒駕的情形,同時合理反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之
理賠成本,因此本次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提高酒駕加
費固定金額從2,100元改為3,600元,並且維持「依前一年有違反酒後駕車紀錄次數
乘上加費金額,不設上限」的模式。
舉例來說,若一名26歲車主先前無酒駕紀錄,強制險為1,457元,但該年酒駕達5次,
則隔年強制汽車責任險的保費將是1,457元再加上18,000元。
上述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修正草案,金管會保險局表示將
載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之
「草案預告論壇」網頁,預告期間為30天,民眾若有任何意見,都可利用這段時間
於「草案預告論壇」網頁內陳述。金管會預計年底前發布,並於2018年3月1日起正
式實施。
金管會在新聞稿最後也提醒民眾,對於酒駕所造成的傷亡,強制汽車保險雖能予以
理賠,但於理賠後,仍會向肇事者追償。另外,如不幸發生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
及其家屬或親友應保持冷靜,立即報警處理,並記得取得車禍相關資料,以向產險
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如事故汽車無法查究或未投保強制險時,受害人亦得向財團
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以保障自身權益。
心得/說明:
我覺得這草案中,只綁車主酒駕算是一種 bug...
應該要綁酒駕被查獲的車輛以及車主本身的車比較合理。
然後拒絕酒測也該有類似做法...
鄉民要不要一起去提供一下意見?
作者: whiteangle (S U C K S)   2017-10-02 15:13:00
結果最後習慣酒駕者乾脆不保強制險,出事直接脫產
作者: G773 (G773)   2017-10-02 15:17:00
沒去看草案,若酒駕行為人與車主(強制險被保險人)非同一人有配套措施?
作者: xxxcat (喵凹~~)   2017-10-02 15:26:00
連續酒駕應該要連續吊照才對吧
作者: sqr (發查它)   2017-10-02 15:28:00
吊照沒用 一定會無照繼續開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7-10-02 15:29:00
酒駕累犯根本沒在care這些
作者: G773 (G773)   2017-10-02 15:30:00
一堆開身分證的,沒有用。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7-10-02 15:30:00
這些都是「被抓到」之後的事 所以酒駕累犯都只想著「反正不要被抓到就好了」
作者: G773 (G773)   2017-10-02 15:31:00
剛剛看了條文:"加費對象為違反酒後駕車規定者於違規當時所駕駛車輛之所有人。"
作者: ASKA (The 羊男)   2017-10-02 15:34:00
這樣表示酒駕都借別人車來開就好了? XD
作者: gsuper (Logit(odds))   2017-10-02 15:40:00
酒價5次...
作者: skyhome (sky)   2017-10-02 15:42:00
靠北 這樣只會讓一直酒駕的 不繳保費 更慘
作者: G773 (G773)   2017-10-02 15:55:00
作者: asgardgogo (asgard)   2017-10-02 16:15:00
抓到鞭刑 不就結了
作者: xxxcat (喵凹~~)   2017-10-02 16:17:00
那吊照後無照駕駛判拘役+罰金,一直罰錢對有錢人和脫產者跟本無效,方法很多只是政府做不做。
作者: brighton16 (Alliz well)   2017-10-02 16:35:00
酒駕者鞭刑才有效果
作者: dferww55   2017-10-02 16:44:00
吊扣車牌才對,車主不同人由酒駕者自己去賠償累犯直接沒入車輛,沒車看要怎麼酒駕借車的可索賠呀
作者: bryantmonkey (mokey)   2017-10-02 16:57:00
酒駕直接重判不就得了,唉
作者: p1227426 (詹)   2017-10-02 17:04:00
肇事酒駕 先關再說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2017-10-02 17:15:00
酒駕垃圾才沒在管你保險費調多高
作者: popoan (波波安)   2017-10-02 17:52:00
相對的,正常小市民沒酒駕是不是要更便宜點
作者: hcwang1126 (王小胖)   2017-10-02 18:18:00
推一樓 一堆酒駕後無照
作者: Nuekami (鵺神)   2017-10-02 18:53:00
酒駕直接抄家或扣總資產20%,政府不是缺錢嗎?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7-10-02 19:00:00
同樣的強制險都沒有用到是不是要降低?
作者: piyopiyolee (John Lee)   2017-10-02 20:39:00
吊照繼續開身份証,吊牌換台車開半年,這根本無解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7-10-02 21:41:00
這加乘保費應該給保險公司自己訂...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7-10-02 23:19:00
監獄爆滿了 沒法關
作者: Expressotea (烏龜博士)   2017-10-02 23:22:00
連續肇事酒駕就以謀殺論就下降了
作者: iifz32 (yi yuan)   2017-10-02 23:24:00
有解還是要關,不是監獄滿了不用關,要鞭刑+關不能拘役不然有錢的罰錢他會怕?,當然有人因為罰錢多而不喝酒開車累犯者會怕?酒駕就鞭刑+判刑關久一點不能拘役
作者: mjferrari (Yes)   2017-10-03 02:37:00
不是要用貼紙顏色做記號
作者: ssdavid (^^)   2017-10-03 08:04:00
酒駕直接關五年不得易科罰金和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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