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鄉民好:
今天又要來教大家國道上檢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的技巧。
在國道上檢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適用法條是《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未依規定變換車
道」,罰款3000元。但該項處罰有六分鐘/六公里的條件
限制,在未滿六分鐘/六公里的情況下,不得連續告發。
超過六分鐘/六公里(任一條件達成即可)時,就可以重
複告發。
高速公路上因為景致大同小異,線上檢舉時必須輸入違規
公里數,所以建議各位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違規時,可以在
車內複誦公里數,以利上網填單告發。
範例影片說明如下。
https://youtu.be/FfPxholANK8
今天下午從台中開車回台南時,在國道1號嘉義太保路段
遇到一台老蓋美麗(又是蓋美麗)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這台車就這樣一路任性隨意地亂開,變換車道幾乎都不
打方向燈的。
我就這樣一路從嘉義太保跟到台南永康,一共抓了他六次
(破紀錄),為國庫進帳18000元,希望車主收到罰單後,
可以學會怎麼開車!
後記1:
上一台蓋美麗是告發五張(請參照第3點)
https://www.ptt.cc/bbs/car/M.1501672892.A.876.html
後記2:
剛剛在整理今天影片時,又發現一台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聽聽我按下LOCK鍵時在車內複誦的聲音,這叫什麼呢?這
就叫專業!
https://youtu.be/R5vfLyjfW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