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sinyen (咖啡)》之銘言:
: 近期有看到人PO在FB說要抵制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 記得印象是寫民眾無任何公權力,不能這樣檢舉上傳之類的
: 畢竟警察人力也有限,交通違規也實在太多了...
: 想請問版上有人支持這種檢舉風氣嗎?或是反對呢
我自己的例子。
我家附近人行道常有車輛佔用,早上晚上都有人停車。
於是,我開始利用上下班時間檢舉。
大概過一兩個月後,佔用情況好轉很多,
不過依然有不死心的車輛用布蓋住車牌,
這時我就打派出所電話(不是打110),要求過來取締。
打到派出所一接電話聽到我聲音就知道我要幹嘛。
就這樣,經過三個月,已經沒有車開上人行道了(可能還有,不過我沒看到)。
有人說,不能讓民眾檢舉,因為他們沒有公權力。
當然,我們又不是拍照一定會成案,還得經過交警審察通過才會開單。
換句話說,我們是在協助交警改善交通,跟義交其實沒什麼兩樣。
三、交通義勇警察大隊(以下簡稱交通義警大隊)之任務如左:
(一)協助整理交通秩序。
有人說,檢舉案件太多,讓交警太忙。
這根本倒果為因。檢舉案件多,代表違規量多,代表交警工作沒有做好。
檢舉人幫忙交警做他們該做的工作,怎麼反而回頭責備檢舉人?
有人說,違規發生時應該要先勸導,不應該就拍照開單。
我想問,都考到駕照了,違反哪些規則自己不知道嗎?為什麼還要勸導?
台灣對於"情節較輕"的違規一直採用勸導方式,請問交通有改善嗎?
就算是"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內的輕微違規勸導
裏也只規定情節輕微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並不是所有違規
都要先勸導。
為什麼會產生這麼多檢舉人,就是因為太多人看不慣交通違規了。
檢舉違規既沒錢賺,又得花時間剪影片截圖填資料上傳。
唯一支持這些檢舉人做下去的,就是看到原本混亂的交通獲得一點點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