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朋友的例子……敘述過程有點長篇
某日凌晨約1點多,朋友開車去加油站加完油後打算回家,經過一條路燈昏暗、單行的窄巷
,發現後面跟著一輛車,隱約可以看到車頂上有些東西,因此研判可能是巡邏的警車。
出了巷口右轉後,打了方向燈換到內線車道,停在一個正亮著紅燈的T字路口,準備左轉回
家。後面尾隨的車輛駛出巷口後,右轉至外線車道並行停等紅燈。
在停等過程間,朋友往右看了一下,確定是輛警車,而此時警車往前移動了約1公尺,駕駛
朝朋友方向看了過來,朋友禮貌性的點個頭,但警車駕駛隨即用手比了一下,意思是要朋友
往前靠邊停靠。
朋友把車往前停靠路邊,警車於是向前平行停下,朋友看下警車車門上標識為保安大隊;從
副駕和後座同時下來2位制服警員,另一位駕駛則把警車往前靠路邊後,倒車將警車停在朋
友車前約1公尺。
朋友將車窗降下,以下為雙方對話:
朋友:請問有什麼事嗎?
副駕員警:麻煩出示證件。
朋友:(轉身拿起背包準備拿證件)請問下有什麼事要看我證件?要看什麼證件?健保卡行嗎
?
副駕員警:你身份證號碼幾號?念給我聽。
朋友:<消音>XXXXXXXXXX</消音>
作者:
DYKAI (SQUAB)
2017-11-19 07:26:00也許這樣的執法方式太過於粗糙,但至少還是有認真在做事的警察如果一定要符合警職法或有違規才能盤查,那說實在的警察啥事都不用做了另外沒有任何法條有規定執勤時要開起警示燈,只有在特殊狀況下有規定要使用警示燈而已
作者:
Tieylea (A.T.C.G)
2017-11-19 07:42:00保大 不意外 保大臨檢的作風都非常強悍 有名的535號釋字就是保大搞出來的 台北市保大績效非常好 所以長官通常通也不會對這種執法風格有太多意見
作者:
TaiwanNeko (å°ç£å°å°è²“)
2017-11-19 08:23:00盤查很好啊,說不定就抓到酒駕、毒蟲、通緝犯了
作者:
hansshe (深層滋潤)
2017-11-19 08:48:00我覺得你後面不用補他是教官,盤查不分對象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1-19 09:14:00哇 法治國原則的依法行政就這樣被某些人視如敝屣了連前總統至少都會喊依法行政 某些人真的很想回警察國家
作者:
khanq (khanq)
2017-11-19 09:15:00還好吧 盤查一下正常啊 為啥要7噗噗的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7-11-19 09:15:00DYKAI: 如果一定要符合警職法或有違規才能盤查 後面略沒聽過依法行政嗎? 盤查有盤查的法條授權給警察行使公權力條件不符合或是盤查超過範圍就是該警察違法 很難想像有人竟然說"如果一定要符合警執法或違法,才能盤查 警察啥事都不用做了" 盤查正常啊 請依照正當程序來 不然憑甚麼給你盤其實有些人生來很喜歡被管被約束 才有安全感嗎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1-19 09:21:00真的是QQ 反正只是查一下啊 明天搜身後天抄家 沒做什麼不用怕
依法行政有沒有聽過? 怪不得社會這麼亂 原來是因為法治教育根本就是個大失敗啊
作者:
khanq (khanq)
2017-11-19 09:27:00還抄家勒。這種無限上綱的舉例實在很好笑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7-11-19 09:28:00這篇文章跟上一篇拒測免罰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原PO是想帶什麼風向? 還是刻意連結什麼?現在是蔣介石戒嚴時代嗎? 舉抄家的例子是有事嗎?
認真就不用依法行事,很辛苦所以不能質疑,真的her棒我能理解大部份版友都還是學生,沒有跟公部門交手的經驗,才會認為不依法行政沒什麼,等你遇到就能體會
作者:
DYKAI (SQUAB)
2017-11-19 09:55:00jyekid:你當通緝犯臉上會寫著《我是通緝犯》?!想要治安好,又不想被盤查,你不覺得很矛盾嗎?照你的依法行政意思,犯嫌只要不違規,沒有任何異常態樣,警察都無法對他盤查就是了?!
作者:
DYKAI (SQUAB)
2017-11-19 10:00:00既然要依法行政也可以,警職法第6條1項1款,合理懷疑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可查證身份,所以只要合理懷疑就能盤查了,請問這樣有沒有符合你要的依法行政啊
如果你在戒嚴時期有被警察拿步槍殺來家裡的經驗 我保證你會覺得依法行政都是屁
作者:
DYKAI (SQUAB)
2017-11-19 10:03:00樓上的阿伯,現在是106年,不要扯戒嚴好嗎
公權力和人民是站在不平等的基礎上,所以更應該守法,學運打人的警察抓到了嗎?這個例子也一樣找不到的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7-11-19 10:07:00以前覺青說 只要讓郝龍斌拆了王家 就代表政府可以隨便
作者:
zxc18964 (啊宅ㄏㄏㄏ)
2017-11-19 10:07:00樓上如果再認為不依法行政沒關系的話,等到政府搞到再次戒嚴,你就知道了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7-11-19 10:08:00拆你家 現在是只要酒測 就能抄你家 好會滑連再次戒嚴都出來啦 還能多滑
作者:
DYKAI (SQUAB)
2017-11-19 10:10:00樓上是哪看不懂?不是說了依警職法第6條1項1款,這不就依法行政了??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1-19 10:35:00唉唷 今天警察臨檢都能不守法了 怎麼期待抄家會守法要說這是滑坡當然沒錯 但我認為這個滑坡是對警察連不依法行政的憂心啦對警察不依法行政* 多打了
難怪台灣落後,連一般民眾都會覺得依法行政會綁手綁腳的呢這種視法律如無物的心態…
上面說「只要合理懷疑就能盤查」的那位,請問可否說明一下這個案例裡面的合理懷疑來自哪裡?合什麼理?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7-11-19 11:09:00那你要不要乾脆說太陽花沒追究學生 都不守法了以後XX都可以不守法 專挑自己想看的?什麼時候投稿一下 警強制酒測 換來的是抄家的隱憂讓大家笑一下
作者:
as981134 (xa981134)
2017-11-19 11:32:00自由跟安全本來就是天秤的兩端只是看大家愛偏向哪邊就是了
作者:
ice4564 (ice4564)
2017-11-19 12:22:00違法盤查 證據取得過程有瑕疵 通通不採證 壞人法院判無罪再來靠腰恐龍法官 某些樓真的是hen有法治觀念的人欸
有夠離譜 給你人權你不要 還覺得給警察違法臨檢沒關係警察也是人 警職法限制他們的權利不就是為了防止他犯錯妨害你的人權?沒有警職法 警察找你麻煩 你就任他擺佈
如果要當條子還不懂依法行政 那只是搞自己而已 早晚出包
作者:
DYKAI (SQUAB)
2017-11-19 13:00:00EvilWind:合理懷疑就看當時那位員警如何解釋了,ok?文章僅憑發文者所打的幾個字,根本無法敘述當時的情境,至於合理懷疑這當然是員警的主觀認知,所以我要跟你解釋什麼?!chinghsu:合理懷疑的標準不是你我說的算,是法官,請搞清楚哦,上面說的只是依法行政,依照警職法執法,了?
好笑,原po就是在說案例中的員警未依法行政硬要扯說有合理懷疑就是有依法行政,又說不出哪合理懷疑「請問這樣有沒有符合你要的依法行政啊」這句你說的耶既然你想說警察有依法行政,當然要論證給大家看看啊
作者:
DYKAI (SQUAB)
2017-11-19 13:16:00笑點有點低欸,請問你是在場的任何一位當事人?不然發文者的幾行字就能解釋當時的真實性?法條就是這樣寫的,如何解釋看個人,能否接受是法官,至於你呢?
你沒有發現文中當事人有問,但警察沒解釋嗎?而且大家也都看到你第三四行推文的內容了呢XD還是你想表達的是印證「本案例中警察確未依法行政」?
作者:
DYKAI (SQUAB)
2017-11-19 13:24:00警察是沒根原po解釋還是沒跟你解釋啊?你讓我以為你就是原po,好像人就在現場ㄧ樣欸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7-11-19 13:27:00覺得跟法官判的案例情況不同+1警察本來就應該主動出示證明及說明原因才能動作 這篇完全太保風 不認為法官判的那篇也是一樣
沒人說自己在現場啊,大家都是拿原po發文內容討論不是?你若要質疑原po貼文真實性也可以向他提出啊
作者:
dayjay (The last of us)
2017-11-19 13:33:00被洗腦的白癡最喜歡講民主,其實是民粹還不知道
作者:
DYKAI (SQUAB)
2017-11-19 13:40:00EvilWind : 是否真實不關我事啊,我只知道要懂的判斷事情真實性,而不是發文者說怎樣就怎樣,要是今天發文說穢物能吃,你應該也會認同,是吧?
喔~所以你判斷出事件真實性了?趕快論證給大家瞭解好嗎?
作者:
DYKAI (SQUAB)
2017-11-19 13:48:00疑,看不懂中文?我上面說了是否真實不關我事,所以為何還要向你解釋,你怪怪的欸
要質疑事件真實性的話,其實就不用討論這麼多囉...XD
作者:
kaosps2 (查理~~)
2017-11-19 13:58:00愚民真多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7-11-19 14:06:00接受規範少點自由不代表沒人權 別無線上綱人權
其實違法取得的證據也是證據,就該有效。違法取證的責任再另外處理就好了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7-11-19 14:29:00
這不是很多人支持的嗎?當警察懷疑你,你就不該有人權
作者:
elve7878 (Rev34)
2017-11-19 14:36:00依法行政很困難嗎 前總統整天都掛嘴邊了 哈哈
作者:
Sunal (SSSSSSSSSSSSSSSSSSSSSSS)
2017-11-19 15:17:00違法取證證據有效?所以被刑求被認罪自白也行囉?!
作者:
DYKAI (SQUAB)
2017-11-19 15:26:00a5981826:畢業好久啦,中文看不懂的好像是你欸,合理懷疑、有事實足認,這些發動盤查的要件,都是看個人如何解釋,然後看法官採不採信,而不是你字面上看到的哪幾個字(忘了你好像看不懂中文),而且到底是誰跟你說可以任意盤查的啊,警職法和釋字535都講那麼清楚了,有事嗎?簡單說就是我合理懷疑你中文不好,且藉由你的推文內容,有相當理由足認你看不懂中文,這就是我對合理懷疑、有事實足認的解釋,那就看法官要不要採信了
作者: ljames (james rain) 2017-11-19 15:35:00
法官是事後判決,就算判不合理但也都先斬後奏完了
作者:
DYKAI (SQUAB)
2017-11-19 15:35:00a5981826:況且我沒做虧心事,警察認為有盤查的理由,就給他看證件看完離開,過程不用幾分鐘,若你想選擇去和警察爭執你的人權,要浪費更多時間,這也是你權利啊,開心就好,我不像你那麼閒
作者: ljames (james rain) 2017-11-19 15:36:00
當下情形,那條是否合理的界線真的很模糊
作者:
DYKAI (SQUAB)
2017-11-19 15:38:00對於你喜歡耗費更多時間,我覺得更可惜
桃園地檢署外一堆保安大隊都亂盤查之前還有檢察官被亂盤查還靠法警解圍隔天保安大隊小隊長還來致歉 真實案件
就是這種得過且過的心態,台灣民眾才這麼軟啊不管是勞工議題還是車安議題,反正大眾都抱持這種態度果然是商人跟政客的天堂,真好
作者:
DYKAI (SQUAB)
2017-11-19 18:49:00回樓上,不會啊 ,我覺得台灣民眾蠻硬的,不然怎都是台灣鯛!!什麼權利都想有,法治國家,違規被開單才開始求情,求情不成見笑轉生氣,台灣鯛的日常
作者:
gingiby (gingiby)
2017-11-19 18:59:00連警察不會做壞事的言論都出來了 Google一下 警察、判刑有很難嗎?
也是啦,個別消費者對服務業也是,典型短視跟自私算了,已離題。原po抱歉
作者:
ice4564 (ice4564)
2017-11-19 22:45:00警察不會做壞事? 各行各業都有人會做壞事好嗎?
警察不會做壞事?要不要看一下警專裡面有多黑 連跑步昏倒都不能先叫119欸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7-11-20 11:04:00員警執勤自證身份和事由也是為了防止有人假冒這甚至在盤查失當與否前面 這篇來講我覺得少這點比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