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先上圖
https://i.imgur.com/PJni0CS.jpg
圖片擷取自google map~
今天的情況是這樣,
小的我從國1下來接建國後,
在中間的那車道持續的開,
卻發現遠處的正前方有一台1.6J(紅色圈)打右轉燈停在車道上,
想要往右邊切,才能下民權的出口,
然而此時其實右側已排滿等著下去的車輛,
因為沒有人要讓1.6J的緣故,
它持續龜龜停停地擋著我方(黃色圈),
造成後方直行車流回堵、喇叭四起,而他前方則非常空曠...
最後它在中間車道龜了十幾秒後,
他終於等到一個右側一台1.8E(果然好兄弟)讓它插,
就驚險地在尚未到雙白線之前右切成功。
想請問剛剛諮詢過員警,
他表示這沒有符合插隊的要件(因為不是雙白線),也沒有其他法條適用。
請問真的是如此嗎?沒有其他檢舉法規適用了嗎?
它因為自己忘記提早右切、抑或是想插隊,
造成直行車輛回堵10幾秒,
真的只有不道德卻合法嗎?
謝謝各位前輩!
第一次被氣到很想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