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速取締新牌面明年正式上路 民眾不能再說看不懂
2017/12/20 18:00 文/記者鄭瑋奇
使用科學儀器取締超速之前,都需立標示牌面告知民眾,牌面明年起
,將更改為三角標誌內有一台照相機圖樣,即便沒有「前有測速照相
」、「常有測速照相」字樣標示牌,也不會有測速照相的取締構成要
件不足情形,提醒民眾注意。
日前工程單位正陸續拆除舊版黃底黑字「前有測速照相」牌面,因新
標示牌尚未生效,導致警方產生取締要件不足疑慮;對此交通部表示
,有些舊牌面仍堪用,所以不會強制要求拆除,會有一段新舊並存的
過渡期。
但從明年開始,不論只有舊牌或是新牌,都不會有取締要件不足疑慮
,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僅規定採固定或非固定科學儀器取締
超速,一般道路需於取締相機前 100 到 300 公尺、國道和快速道路
須於取締相機前 300 到 1000 公尺處,設置測速取締標誌預告,並
沒有指定要用哪一種告示牌。
交通部強調,違規民眾不能再說看不懂,若以該理由申訴就不會成立
,若只有舊型式牌面,因為還是符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設置規則」
第 137 條告示牌設置規定,同樣具備可以取締的要件。
交通部今年 6 月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設置規則,新增第 55 條之
2 規定,主要是為改善各單位採「告示牌」標示時,牌面大小、格式
及文字內容不一的亂象,經參照美國「交通管制設施標準手冊」作法
,增訂「測速取締標誌」,簡化原文字型牌面為測速照相儀器圖案,
以提高標誌之易讀性、一致性及標準化, 並符合標誌國際化。
目前全台國道、省道、除了高雄市之外的五都,共 1977 個標示牌面
,已全數加裝新標示牌;交通部表示,目前高雄更新進度尚未統計完
成,若高雄市也已更換完畢,等於台灣主要道路都已完成新牌示加裝
,舊牌面於 1 月 1 日後,會配合養護時程慢慢拆,因為許多地點不
是想拆隨時就能拆。
http://auto.ltn.com.tw/news/9064/43
這個新的標誌相對之下應該會比較不明顯一點,駕駛人可要好好注意
當然平時就注意速限不要超速才是最安全的事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