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llFrog0975 (BullFrog0975)》之銘言:
: 我在去年買了一台車
: 當初牌照稅對方已繳,所以後來當場去過戶的時候,就說要繳燃料稅
先釐清一下稅費的徵收期和繳納期
1.牌照稅:每年四月徵收,繳的是當年度1/1~12/31的稅金
2.燃料費:每年七月徵收,繳的是當年度1/1~12/31的費用
3.過戶:須一次結清當年度全部的牌照稅和燃料費 (當然如果以前有欠的也要結清)
: 我記得我當初去年繳的燃料稅,應該是算今年的
去年繳的就是去年的燃料費,不可能去年會繳到今年的,完全沒有這種可能性
: 假如我這兩三個月想賣車,請問去過戶的時候,還需要繳什麼稅嗎?
今年辦過戶,當然就是繳今年整年度(107年1月1日~107年12月31日)的牌照稅和燃料費
至於新舊車主金額比例分配的問題,就由新舊車主自己去協調
: 有點疑惑,煩請大大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