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ho894 (青森県産りんご)
2018-01-19 17:09:36※ 引述《Beakhsu (兩個兒子的爸爸)》之銘言:
: 不然,人家開得比你快一點,也不會擋到你
: 他開在你前面比你快也不會讓你比較不安全
: 就算他飆180,你讓開讓他自己去前面找死
: 又與你何干?
: 真的,別人小小的超速不會對你有什麼傷害
: 但是你慢車不讓後方快車
: 會很嚴重的影響交通
: 至於那種嚴重超速的,你更要放他去...
: 不然留他在你身邊當炸彈是有比較好嗎?
那我就來從自私的觀點講為何要讓後面的車
對你而言,他開超速開在你前面,絕對比跟在你後面安全啦
他在前面尬車找死,死的是他自己或是別人
只要你速度比他慢,你就不會有撞到他的可能
心中OS想:反正死是死別人,不要讓我死,所以我要讓他跑在我前面
這也算是一種自私的想法吧?
他跑在你前面,對你而言又沒任何損失
有的話,頂多是他真的出車禍造成回堵
時間是很寶貴,但是有比生命重要嗎?
還是你一秒也跟蓋茲一樣幾十萬上下
(好啦,我記得蓋茲的錢光利息每秒就不只幾十萬上下了)
再來,我也不認為開快會是車禍的主因(這邊只討論封閉車道)
(快到超越車子硬體極限、道路極限、駕駛操作極限另外看)
補充一下我所謂的道路極限是指連技術最好的車手最快都只能用某個速度去開
而非道路規劃時的設計速度
如果開快真的是車禍主因,那日本高速公路(自動車道)和德國autobahn
事故率應該要超級高才對啊
十次車禍九次快,根本是謬誤
十次車禍九次不注意才是正解吧?(未保持安全距離、分心…這些都算不注意路況)
如果說速度越快,一旦真發生事故,造成的死亡率越高,那還比較對吧?
作者:
keroromoa (發言要小心 避免踩到陳雷)
2018-01-19 17:17:00作者:
berryc (so)
2018-01-19 17:20:00謬誤多了. 買車容易養車難也是啊, 是借錢買車分期攤還灌成養車費用才會覺得難3分天注定7分靠打拚也根本寫反了...老爸是誰佔的比重絕對不只7成了
作者:
s7024546 (巴哈無伴奏前奏曲)
2018-01-19 18:17:00高速公路出現一台開150或開50的哪個危險有腦的都知道
確實是誤謬,十次傷亡九次快才是真的。你時速四十撞鋁罐和一百賠的錢天差地。
作者:
ohiu (Three cups of tea)
2018-01-19 18:26:00速度越快反應時間越少,,,,,,,,,
作者:
linci (linci)
2018-01-19 19:02:00速限110的路段,超車道占一台時速50的比較危險
作者:
yohko86 (Rex)
2018-01-19 20:22:00應該要說"時速落差"越大越危險 提高速限出現速差的機會和差異度都會上升
開快的確不是肇事主因,主因都幾乎是技術差又愛耍帥+三寶突襲
對,所以牠是天降下來你前面?你讓車道不用切換車道或靠邊嗎?萬一這時候出事你就自己包起來吧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8-01-20 00:07:00中線沒啥車,沒要超車時候就乖乖開中線,怎麼會出事?高公局宣導沒超車勿佔用內車道,難道是故意要害大家出事嗎?
危險的是跟其他車的速差,不是絕對速度,為什麼就是有人不懂咧,硬要嘴車速快不危險,當大家開速限80,就你一個人150亂鑽,是有很安全嗎
作者:
swicer (somewhere)
2018-01-21 14:22:00就跟不超速一樣困難啊?以台灣車流量 理論上內車道永遠都在”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