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在等紅燈的時候,被人從後方追撞
之後馬上下車查看且拍照存證(有拍到對方車牌)
肇事者是一位約四十多歲的男子,下車時我有聞到對方酒味很重
當下我就馬上打電話報警,而對方一直求我不要報警且願意賠償
但我不想理他,堅持要報警
之後他就上車想要跑走
而這時候我便擋在他的車前,但他還是一直朝我開過來
過程中我上半身都已經在引擎蓋了,且用手拍打引擎蓋要求停車
但對方還是沒有停車一直開,後來我也害怕受傷放棄了
警察到場做了筆錄之後說對方沒有回家,且電話手機都不接,應該是躲起來了
現在也找不到人在哪裡了
就算等明天對方主動到案,也沒有辦法開他酒駕,只能開肇逃罰單
而且人沒有受傷,也沒有辦法告對方過失傷害
聽到的當下是蠻生氣的
感覺法律這樣訂根本是在鼓勵酒駕肇逃,罰責比酒駕輕很多
想在這邊跟大家請益一下
遇到這種情形,還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維護自身權益的
如果沒有,那有沒有什麼奧步可以用的?
真的是很生氣很想給對方一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