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邊更新一下與回應鄉民的問題
如果有法律觀念上錯誤的地方還請大家指正
1. 是否有趕快去驗傷控告對方肇事逃逸刑責
我並沒有去醫院驗傷
主要原因是汽車與汽車碰撞的車禍,而且現場並不嚴重,老實說只有保桿擦傷而已
警方告訴我,基本上這種情形過失傷害是很難成立的
即便我去醫院說我腰痛之類的,醫事人員也不會因我片面之詞淌這混水
就算有診斷證明,也難以舉證是車禍當下造成的
而且如果對方皮一點,再反告誣告的話,會法院跑不完
付出成本太大,也勝訴機會也不大
2. 我都肉身擋車拍打引擎蓋了,一定有受傷
確實我的手有小部分瘀傷
但警方說這並非車禍產生的傷,且拍打引擎蓋是我個人的行為
這部分一但提告,對方也會提告強制罪
最後的結果就是雙方跑法院,然後和解,賠個少少的錢了事
一樣是付出很大的成本,然後沒有多少收穫
後話,以下是警方私底下聊天跟我說的,他說不代表警方立場
基本上酒駕肇逃的人很多,因為以現行的法律來講
肇面對的法律成本實在是比酒駕留在現場低太多了
然後念我說我用肉身擋車是很蠢的行為,畢竟對方可能只有爛命一條
一但我受傷什麼的,對方也賠不出什麼,好好的人不要跟這種人拼命
發生這種事很無奈,可是只要人沒受傷就算大幸了,不要拿命跟這種人拼
如果車子有保車體險,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
結論
現在也只能事後諸葛了,但還是提供經驗給大家參考
遇到酒駕肇事的人,真的最好是用騙的或是用盧的想辦法留在現場後偷偷報警
當時我就是態度強硬要報警,所以對方才會馬上駕車逃逸
※ 引述《highmaker (Wei)》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今天在等紅燈的時候,被人從後方追撞
: 之後馬上下車查看且拍照存證(有拍到對方車牌)
: 肇事者是一位約四十多歲的男子,下車時我有聞到對方酒味很重
: 當下我就馬上打電話報警,而對方一直求我不要報警且願意賠償
: 但我不想理他,堅持要報警
: 之後他就上車想要跑走
: 而這時候我便擋在他的車前,但他還是一直朝我開過來
: 過程中我上半身都已經在引擎蓋了,且用手拍打引擎蓋要求停車
: 但對方還是沒有停車一直開,後來我也害怕受傷放棄了
: 警察到場做了筆錄之後說對方沒有回家,且電話手機都不接,應該是躲起來了
: 現在也找不到人在哪裡了
: 就算等明天對方主動到案,也沒有辦法開他酒駕,只能開肇逃罰單
: 而且人沒有受傷,也沒有辦法告對方過失傷害
: 聽到的當下是蠻生氣的
: 感覺法律這樣訂根本是在鼓勵酒駕肇逃,罰責比酒駕輕很多
: 想在這邊跟大家請益一下
: 遇到這種情形,還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維護自身權益的
: 如果沒有,那有沒有什麼奧步可以用的?
: 真的是很生氣很想給對方一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