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002735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爆量,去年全國高達183萬5458件,比起前一年的136萬4419件,又
狂增了47萬多件,等於警察機關平均每天要收到5000件,當中又有不少匿名檢舉,受限人
力資力不足,令警方困擾不已。
為遏止民眾匿名或濫用檢舉,交通部日前指出要修改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
理細則,新增檢舉實名制規定,且微罪不罰,不僅員警「舉雙手、雙腳」贊成,過去吃過
惡性檢舉虧的民眾也額手稱慶。
碰到以下3點警可不理或不罰
1.檢舉人不提供身分證統一編號供查證
2.違規行為逾一周
3.情節輕微
高雄市交通大隊指出,過去包括闖紅燈、未戴安全帽、逆向行駛、未依兩段式左轉、行駛
禁行機車道、左轉彎未依規定及違規停車,若不符要件就不能任意逕行舉發,民眾檢舉案
類卻囊括所有交通違規項目,反而凌駕執法權。
也有任職北部的交通大隊警員說,「每天都夾在檢舉人的『執念』和被檢舉人的『怨念』
間。」因擔心真的被檢舉魔人告發瀆職,可不予處理的案件還是開了罰單,覺得委屈的被
檢舉人又來申訴。
檢舉違規停車最多 占6成
根據警政署統計, 近3年各警察機關依民眾檢舉違規案件舉發最多的是違規停車,約占6
成,民眾檢舉違規熱點多為「違規停車」嚴重路段,不過也有一些為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
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中列入微罪不舉的案件。
有交警指出,依微罪不舉的定義,只要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就可用
勸導代替開罰,但目前實務上,只要接到民眾檢舉案件,有具體違規事實就要開罰,因此
不少違規人也被罰得不甘不願。
微罪不罰 引來網民抗議
不過,這樣的「好意」,也引來反對意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300多則抗議,批交
通部變相鼓勵違規停車、打壓民眾好意,交通部表示會在3月7日意見徵集結束討論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