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GC43 (AMG)
2018-02-28 18:41:20既然微罪不罰
那可不可以把高速公路和一般道路的測速照相都拆掉 ?
超速應該算是微罪吧 ? 到底違停嚴重還是超速嚴重 ?
這樣以後 110/120 龜內線的隊長們就沒理由拿這條來嘴了
不但讓內線超車道發揮其應有之功能 縮短南北往來交通時間
也減少特定路段因為測速照相機導致集體減速而壅塞之情形
豈不一舉兩得 希望政府要幹就幹大一點 不要只弄半套阿
作者: fit 2018-02-28 18:45:00
只要把台北和高雄的拆掉就好,其他地方不用
作者: fit 2018-02-28 18:48:00
十次車禍九次快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8-02-28 18:57:00要效法德國了嗎 酷喔
作者:
zizou (DIE....)
2018-02-28 19:04:00我認同你耶....
作者: HUANG45 2018-02-28 19:26:00
要不要順便取消國道速限?
國道上開車的真二極,不是堅持內線最高限速到底,就是內線一律規車管你什麼情形, 就不能看情況嗎還是大家都沒判斷能力
作者:
DINGAU (蛋糕)
2018-02-28 19:31:00你真的狀況外,110、120不開單的理由就是微罪不罰
我的意思是,規車很佔內線時,都覺得自己開最高速限不不算佔用,就算前方無車也一樣, 但有時候車多不得己走內線,又會被解讀成內線規車,,其實內線的使用應該要看情況,沒有絕對
作者:
a9202507 (先認真的就輸了。)
2018-02-28 20:31:00推這篇阿。闖紅燈都可以微罪不罰,那超速也比照吧。
作者: ray18 2018-02-28 20:35:00
機器定期校正誤差值不會超過10% 不舉發是微罪不舉
之前有人發文詳細解釋過了,10km寬限是無罪,不是誤差
作者: y8202231 (mako) 2018-02-28 20:44:00
真的覺得台灣的教育出了問題,現在的人都不會思考
作者:
ups ((貨幣+信心=趨勢))
2018-02-28 21:36:00紅線全部一併取消,反正不罰
其實沒那麼複雜,不要顧人怨就好, 例如: 停車不要剛好檔到別人通過,中外線明明很空就不要走內線,走內線時至少要跟上前車,如果無法跟上還是乖乖去中外線
作者:
callbe (J PTT用這隻)
2018-02-28 22:20:00可是超速比內線開110罪重耶
作者:
yaki (.)
2018-02-28 23:36:00怎麼覺得這篇很有道理某樓是活在幻想的台灣嗎 每趟開車都能遇到那些顧人怨的好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3-02 11:39:00行政裁量權在機關(或者說...基本上這權在公務員手上)只是老是被檢舉,所以上面沒擔當,下面就軟趴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