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qalex (大白)
2018-03-09 00:51:52已爬過文,只是不確定是否可行想上來問一下
看過大家問的比較多都是先報廢舊車,再買新車
我的情形比較特殊
想請問是否可以先買新車,
之後再報廢舊車也能符合退五萬的資格嗎?
沒想到訂車這麼快來,即將領車領牌了,
剛好這兩個月內有頻繁用到兩台車的機會,
可否等到這兩個月過後,再自行去報廢完,
再拿四聯單給當初買的業務申請呢?
一樣有符合資格嗎?
* 根據「貨物稅條例」修正案三讀條文規定,
自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凡是出廠滿6年、
登記滿1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
兩用車」,在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
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每輛可減徵貨物稅5萬
元,該法案有效期間5年,法令生效「前後半
年」都有免稅優惠,實際效期等於長達6年。
是否我在買完新車後,
六個月內報廢舊車一樣有效嗎?
感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