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幫教練代po
以下是黃火耀教練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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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林姓學員106年10月20日學完車,也考取駕照。一直到今年二月份我才看到,對我人
身信譽的指控造成影響,希望林小姐馬上刪除這篇不實指控,否則將提告。
三鶯駕訓班是一個報名處,每次上課確實將學員接到北聯駕訓班原場訓練,並沒有損害到
學員訓練權利。
一.教練態度太差:
我教學二十幾年,我是大家公認教學的好脾氣,很有耐心的教師,我很多學員及同事是可
以幫我作證。
妳不能憑妳個人直覺,認定我態度很差。
她說:
我問她"為什麼一直作錯"
我是出於關心妳作不好問題出在那裡。
我說她:"是要說幾次? "也許無意說出,我也忘記!
"左一圈半!!"
我不知這些算是那門子態度差。
我有罵到妳嗎?侮辱到妳嗎?大聲吼妳嗎?
妳都知道太陽很大,讓妳很※阿雜,我在太陽底下跑來跑去,難道不※阿雜
頻頻出錯,若真的有無意間唸妳一下,妳就認定我收完錢後變態度,
我要請網友評評理,我這樣算態度太差嗎?
二.偶爾消失不見:
我們現在教練不是只有場內訓練要教,現在還要抽空去教道路教學,做一些雜事如加油,
修車,中午幫學員買便當...
我不是常常消失不在,她說偶爾消失不在她身邊,又是在教練場做上面講的那些工作及訓
練。我又不是跑去打混及睡覺。
有學過車的學生都知道,教練不可能從頭到尾都跟著學生,不允許我們離開,除非是怕學
生撞車。
我一定是教完一個動
作,讓學生一直重覆練習到熟練為止。我都在附近,隨時注意學員狀況,適時不對
做修正。不是把學員丟著不管。請問網友我這樣做有錯嗎?
三.不準時:
我查過我跟她通訊的LINE記錄,她詢問我好幾次明天要幾點上課,並不是她講的這樣。
若安排好時間要到府接送,接到林小姐家裡通常慣性需要上午十點左右,妳每次不是都依
照我慣性時間嗎?
直接到府接送學生,我通常不會請學員到外面等我,我會視當天的交通,接送學生情況及
路線來作適當調整。通常會提前二十,三十分鐘通知準備,快到她家五分鐘再通知從家中
出來,免得到那裡還要等。
各位想想,一個多小時車程,若是如她講的這樣,我跟所有學生約一樣時間,那麼簡單,
我還需要安排接送,上課時間,她也不需要在LINE上詢問好幾次,前次上課我就可以直接
回應她就好。
據說我常常遲到,請問她的依據在那,是從別人那裡聽來,有證實嗎?
難免有學員未先跟我預約好時間,或交通及有事耽擱所造成遲到是有的。
四.將學生丟在教練場不管:
那天早上就已經有跟學員講過,我中午有一個飯局,下午若需要留下加課.我可能會比較
晚回來,我怕學員有任何問題,我有請職務代理人同事王森田教練幫我協助注意。這樣有
算丟在教練場不管嗎?
早知道中午應該送回家,好心體諒怕學員明天考試練不夠,下午留下來加課,還搞出這個
是非。
不是不接電話。不知是手機問題,通訊不佳,假日塞車,那天比預定晚回來。
看各位練太久累了,道路駕駛只延到明天再加強練習。隔天也給學生加強道考訓練。
各位可能不知道,我們有些學生平常已經有額外多出十二次道路實戰訓練,絕不是林小姐
說沒有道路訓練及路線不熟。這樣怎麼考呢!
五.那天林小姐是唯一道路考沒過,若是我沒有教學員要左右擺頭,從五月份開始考道路
也有上百位學員,應該會很多都不會考過才對。
我已經跟那天考官詢問過那天情形。
有紅綠燈的路口,不叫小路口,一定要擺頭。
那天考官有跟林小姐說,第一路口有口頭警告路口要左右擺頭明顯一點,否則就要下車。
第二路口考官感覺並沒有改進,後面學員證明有看左右但沒擺頭明顯,不達標準考官再給
一次机會及警告,哪知道第三個路口又左右不擺頭,考官受不了才叫她下車。
她說有看過教學影片,竟然沒有看到影片過程中共有九個紅綠路口必須要左右擺頭,那麼
粗心,難怪會沒過。
當然連我教的也沒意識到,竟然連考官給她二次機會,要她擺頭也沒意識到呢!
可能因心急要出國,認為沒考過是我們造成的,若是我們沒有認真教,可能場內考就不會
過了,不要否定我們這些教練。
六.接私人電話,我完全沒注意學生狀況:
她說有位學生第一次開車,路線不知,沒有經驗,講了那麼可怕,她為什麼還敢坐車?
連我電話內容都那麼詳細聽,早有預謀。但還可以聽錯,那位家長她兒子已經報名學車,
問我有沒有教機車順便要考機車,我建議機車是肉包鐵比較危險....我的論點妳可以不認
同,也是妳個人的自由,也不需要在網路上扭曲事情的觀點。
七.手部動作很多:
她講的我意味不出,是如何講話會輕拍女生手,如妳所說學生早就不容我作出那麼多舉動
。
若練車訓練時我會借用學員手,不分男女,體驗打方向盤動作是有了。現在來學車的學生
,如同我小孩,我的私生活也非常檢點,請不要把我說成好色之徒。
八.我承認有協助老婆推展業務,但是是利用接送閒聊時間,分享備胎資訊,沒有任何強
迫推銷。也不是用上課訓練時間。
以上是她今天在網路散佈很多自己主觀不實消息,我有很多學員都可以證明我的為人信譽
,不要因失誤沒考過那種報復心態,林林總總七八條把我列為惡劣之徒。
我是從事教練二十幾年,一向安分守己專業本職,靠著這份工作,養活全家。
林小姐圖自己言論自由之名,將她自己主觀意識,道聽途說不經任何求證,散播不實謠言
,毀我信譽,斷我全家生計。
為了這個家及我的人格,我今天不得以要出來悍衛,公佈事情的事實,請各位網友評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