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交友問題」 前妻爆氣國道跳車
清明節連假昨是第3天,下午5時10分許,國道3號北上65公里處,發
生19歲盧姓女子在國道上開車門跳車的驚險之舉,警方第一時間獲報
後趕往現場,盧女已被路過民眾載走。
26歲洪姓車主表示,開門下車的盧女是前妻,原本車內一行人要到盧
女花蓮老家旅遊,但兩人聊到女方交友問題,在車上發生爭吵,盧女
才會爆氣在國道下車。
警方指出,洪男昨作完詢問紀錄後請回,今早已連絡上返回花蓮的盧
女,並通知其到分隊說明完成案件調查,對於盧姓女子在國道任意下
車舉動,已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3項,可處600元到
1200元罰鍰。
警方調查,洪男昨至龍潭分隊說明經過,表示自已從苗栗家中開車出
發,載著19歲盧姓前妻,及另兩名詹、劉男姓友人,一車共4人,要
到花蓮盧姓前妻家中旅遊。
洪男說,當時在國道上遇到塞車,大夥便開始聊天,和前妻談到交朋
友的問題時,雙方意見不同,發生爭執拉扯,前妻竟趁塞車車輛靜止
時,打開車門就下車,隨後被後方另輛紅色轎車載走,他怕前妻發生
危險,從大溪交流道下國道向警方報案,並到龍潭分隊分隊說明。
國道6隊呼籲,在國道上任意下車很危險的事,不但自身會發生危險
,也會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民眾千萬不可任意作出如此舉措,害
人害已得不償失。(突發中心黎百代/桃園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407/1329928/
跳車真的很危險啊!即使是在塞車路段沒有像是平常國道時速一百公里以上
但看得出來還是非常驚悚,希望大家不管是當乘客還是當駕駛的時候
沒有緊急逃生必要的情況千萬不要跳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