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nipig1127 (不錯的開始~)》之銘言:
: 事情大概如下
: 我是A車 高速公路追撞B車
: 肇責在我
: B車回原廠修了四十多萬
: 這部分是保險公司跟我追討
: 但事後B車車主把車賣了
: 跟我求償車價折損十八萬
: 我跟B車車主說去買一台同年份中古車賠你
: 也差不多四十幾萬
: 或是直接賠你錢也可以
: 現在你花四十多修好又賣掉
: 然後又求償車價折損十八萬
: 等於我要花六十多萬去賠償一台市價四十多萬的車
: 請問這樣子如果走法律層面這十幾萬的車價折損我是一定要賠的嗎?
其實把自己想成受害者
一切都很合理了~~~
你今天開在路上好好的
給人家從屁股肛下去 馬上變成肇事車
幸好還有保險可以修
但是就拿到一台修好的"肇事車"
你是你會願意嗎??? 二手價當場暴跌20%不只
重點是後面的人還雞雞叫說"我已經賠你修車費了"
靠杯...你沒撞上來 我的車會變成肇事車???
所以底下回甚麼一頭羊扒兩層皮的
應該都是沒被人家從後面肛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