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增加科技執法 警方希望爭取電子收費門架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8-04-26 10:07:10
※ 引述《Melofans (阿承)》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今日長官提到
: Etc取締超速有2個困難點
: 1.交通取締超速根據法規「現點速率」
: 而不是「平均速率」
: 2.遠通不願意開放用來取締
: 只願意供刑案使用
: 因此可能要真正執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遠通不願意,會不會是技術上有問題?
例如時間精準度做不到,或是不想一直校驗
這種取締方式,時間精準非常重要
尤其是台灣交流道多,所以門架跟著密集
短距離求均速,時間精準格外重要
作者: henry00000 (SONGYY)   2018-04-26 10:11:00
校驗困難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8-04-26 10:14:00
ETC沒有符合國家檢驗標準的測速器吧?取締超速應該是有要求要記錄到超速行駛"中"的瞬間速ETC拍到的影片是起終點的圖片 加上回推兩點間平均速即使理所當然地知道他超速 能不能這樣取締是個問題
作者: YCL13 (靜默)   2018-04-26 10:34:00
全部都上網了,還時間不準勒
作者: l95566 (馬英九下台)   2018-04-26 10:49:00
門架只能算平均速率喔 平均的數值不可作為超速定罪根據結案
作者: InoueKosei (oh!)   2018-04-26 11:01:00
時間無法校準應該不至於,誰的手機時間不準。問題在法源依據,時間是太小的事。平均速度超標,一定存在瞬間速度超標這個沒有疑問。問題在法源頭依據。但這種讓大家賭爛又對立法委員有沒有好處的法,他們才不會修呢
作者: hakkiene (努力中~~~|||~~~)   2018-04-26 11:32:00
門架的時間都是用gps校正的 所有基本上不會有誤差
作者: boog (口不對心￾N￾NNNN)   2018-04-26 11:33:00
瞬間速度超標這是沒問題,問題是取締速度要寫多少??到時候一定出現一堆愛飆車的,繳一點錢隨意狂飆因為你沒有證據說我某瞬間速度超過170,不用扣牌罰錢都小事
作者: centaurjr (QQ)   2018-04-26 11:56:00
樓上擔心的問題,現在也是照樣發生阿....而且又不是用門架警察就不上路巡邏了
作者: by740327 (Will)   2018-04-26 19:28:00
如果科技執法能讓疲勞駕駛不再發生才想支持
作者: boog (口不對心￾N￾NNNN)   2018-04-27 10:21:00
那如果警察還是要上路巡邏,要科技執法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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