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黃燈的秒數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5-07 13:26:27
※ 引述《centaurjr (魔術師)》之銘言:
法院隨便講講就隨便信信的也不只你一個,不孤單的
: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64842
: 二、本案於審理中經法院勘驗路口監視器畫面,並比對承辦員警所製之現場圖、丈量照片
: ,綜合車身長度、刮地痕等跡證,認被告是於交通號誌轉為黃燈後,始快速通過路口停止
: 線;再依據卷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表所記載之現場天候、車輛性能等狀況,認定本案被告
: 有見黃燈之號誌,未減速以隨時準備停止線煞停,及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過失,並致被害人
: 受重傷。
法院聲稱這判決是因為
「被告是於交通號誌轉為黃燈後,始快速通過路口停止線」
所以本案被告明明看到黃燈卻未減速隨時準備停止是過失
但很不幸的監視器拍攝下來的證據是
09:44:37 監視器拍攝到 綠燈變黃燈
09:44:37 監視器拍攝到 撞擊
你有沒有看到這時間都是09:44:37?
你明白這時間都是09:44:37代表什麼意思嗎?
代表從燈號變換到撞擊的時間連一秒鐘都不到
所以再回頭看法院的判決你了解他在講三小嗎?
代表這法官認為你應該要能在燈號變換的瞬間立即反應定竿煞停
只要你的反應時間為零,車輛定竿時間為零,就不會撞到了
: 判定是沒有隨時準備煞停並且沒有注意車前狀況
: 沒有說黃燈要完全煞停才是正確的好嗎?
沒有黃燈要完全煞停,但是要在燈號變換不到一秒的時間內煞停
這樣好了這位鍵盤車手,我們來打個賭
來試試看你自己開車上路能不能在燈號變換的1秒內定竿吧?
開車速度就按照正常道路行駛4~50km/h,然後我發個信號你就要在1秒內讓車輛停止
作者: decom (請叫我迪康哥)   2018-05-07 13:29:00
是要定竿啥啦,你這案例如果硬煞頂多過停止線,但他不是他是硬過所以撞到人啊,過線跟撞人怎麼取捨?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8-05-07 13:37:00
黃燈過也不會怎樣啊 本來就是緩衝時間 對方闖紅燈才事故的
作者: decom (請叫我迪康哥)   2018-05-07 14:17:00
1秒不到從線後至撞到人請問是開多快?四輪大爺鍵盤車手認為看到黃燈時車輛在停止線後方應煞車,至於停不停得下來是我的事,四輪大爺不要把自己的觀念套用在所有人身上,你如果覺得你正確請繼續保持且不要危及其他用路人。
作者: kaho894 (青森県産りんご)   2018-05-07 15:00:00
幫補血。看到黃燈時本來就是看自己現在在停止線後多遠和車速決定要不要停。就算時速只有30km/h,換算下來一秒可以開8.3公尺,請問樓上仁兄,距離停止線只剩1公尺,燈號突然綠轉黃,你會停?
作者: decom (請叫我迪康哥)   2018-05-07 15:01:00
我停的下來是我的事,你停不下來是你的事。你那麽愛爭贏也無所謂,反正你認為對就好了,但不要把你的觀念套在其他用路人身上,反正你也只會糾結在零秒定竿,多說無益。
作者: kaho894 (青森県産りんご)   2018-05-07 15:10:00
再幫補,就拿我說的30km/h,停止線前1km綠轉黃,身為奉公守法乖寶寶當然要踩煞車而且不能越線。這邊我假設是等加速度運動,算下來減速力道高達3.54g,請問有哪台車的煞車這麼利?而且我還沒把反應時間算進去,加上如果是真實情況的變加速度,瞬間最大煞車力道一定會超過3.54g,說不定超過4g、5g,開個車承受的g值跟開戰鬥機一樣呢阿,我有打錯,停止線前1m我打成1km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5-07 15:41:00
他可能只有玩GTA的時候開過車,所以為能零秒停吧
作者: kenness1019 (肯尼濕)   2018-05-07 15:50:00
他可能都走路 愛停就停 嘻嘻
作者: decom (請叫我迪康哥)   2018-05-07 15:52:00
感謝四輪大爺理盲濫情完美示範。
作者: centaurjr (QQ)   2018-05-07 16:00:00
法院的意思事你路口沒注意左右來車,就篤定紅燈不會有車過,這樣的行為就是不對....硬要扯什麼零秒煞停真無聊機車從右邊衝出來到撞到是零秒嗎? 駕駛假如有看到能不能反應,這才是判決的基本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8-05-07 16:39:00
看到都是明明綠燈時當龜車,一轉黃燈就會加速
作者: centaurjr (QQ)   2018-05-07 16:39:00
你隨時準備回文叫做零秒回文,那你回各零秒給我看阿
作者: centaurjr (QQ)   2018-05-07 16:40:00
誰說一秒要煞停的阿,你到底說一下誰講的又開始自己解釋中文了 ㄎㄎ法官明明就是講有注意到就會剎車,不會直接撞上去原告自己講她認定不會有人闖紅燈,所以不會注意左右來車自己挖洞給自己跳,判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剛好而已沒有說要煞停,那怕有剎車也能減少傷害,這才是法官的重點,你就只會在那邊一定撞跟不撞在跳針當然無法理解現實不是數位只有0跟1好嗎前面就說啦,原告自己說因為紅燈根本不會注意,如果她改說死角或視時間無法反應,判決絕對不一樣的,自己跳自己挖的洞怪人囉這種本來就是心證的東西,自己證明自己不注意誰也救不了我覺得你根本不懂什麼叫做信賴保護XDDDDD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419號 看看這個案例吧你有辦法反應就不是用信賴保護,阿你說這邊不是沒法反應嗎? 又回到老問題,原告就說她根本沒注意阿,才無法反應如果原告說她有注意,只是因為太快無法反應,主張信賴保護才有依據車禍筆錄是很重要的,千萬不要挖洞給自己跳看不懂中文我也沒辦法,你只要撞到主張有注意來不及就好很難懂嗎? 一直跳針預知也好笑...開車有注意前方路況我想是基本,不管有沒有紅燈我想只有雞腿換來的才看不懂誰跳針有注意就能反應,到底中文要怎樣差才能解讀成這樣是有注意就能用信賴保護原則能反應就不適用信賴保護原則,算了跟沒邏輯的解釋有夠痛苦你有注意又能反應還主張信賴保護是哪招法官從頭到尾也沒說零秒煞停,就你自己在講而已有注意沒法反應=>適用信賴保護沒注意沒法反應=>不適用信賴保護有注意也來得及反應=>也不適用信賴保護這樣看懂了嗎?
作者: decom (請叫我迪康哥)   2018-05-07 17:20:00
以後假如發生事故先跟對方嗆我無法預測你會從那出來所以沒辦法零秒煞停,讚讚讚
作者: centaurjr (QQ)   2018-05-07 17:21:00
撞上去就一個結果沒錯啊,但是判決不是一個結果你殺了人是一個結果,主張故意還是蓄意判決又是另一個結果,把兩種混在一起講也好笑說有A一定有B也好笑筆錄本來就會影響阿,你出過車禍就知道,保險員都叫你不要亂說有的沒的上面是非故意,少打一個字
作者: kazami (高處不勝寒)   2018-05-07 18:36:00
原po要去google一下此案例 此案例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是被告有說他有看見那台機車 他以為機車會讓他過去 並非所謂反應不及就被告在做筆錄時就一直講了對自己不利的證詞 而且說自己只開2,30也被打臉
作者: ckWade (只好喜歡自己)   2018-05-08 03:03:00
辛苦了,跟鍵盤車手討論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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