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為了因應一堆準備用雞腿換駕照的使用人,
怕他們會問一些太過基本的蠢問題,
所以今年的路考寫了一堆規範
http://t.cn/R35dtrh
其中就有這條
(十二) 行經道路障礙路段,應考人駕駛動作如下
1. 顯示方向燈
2. 察看照後鏡及後方
3. 變換車道
4. 顯示方向燈
5. 察看右側照後鏡及後方
6. 駛回原車道
上面哪條是說正確的方式是按喇叭或是去檢舉然後等人的?
可惜路考沒法朔及既往,
你的駕照也換不回雞腿
※ 引述《bmwg8 (G8)》之銘言:
: 開車遇到路邊違停,如果他不走就必須要違規跨線才能通過
: 要按它喇叭叫人出來移車
: 還是默默的繞過去事後檢舉呢
: 我自己一定是跨線繞過去事後不檢舉的善良人的
: 請問版上的鍵盤車手有種按喇叭叫人出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