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為了因應一堆準備用雞腿換駕照的使用人,
怕他們會問一些太過基本的蠢問題,
所以今年的路考寫了一堆規範
http://t.cn/R35dtrh
其中就有這條
(十二) 行經道路障礙路段,應考人駕駛動作如下
1. 顯示方向燈
2. 察看照後鏡及後方
3. 變換車道
4. 顯示方向燈
5. 察看右側照後鏡及後方
6. 駛回原車道
上面哪條是說正確的方式是按喇叭或是去檢舉然後等人的?
可惜路考沒法朔及既往,
你的駕照也換不回雞腿
※ 引述《bmwg8 (G8)》之銘言:
: 開車遇到路邊違停,如果他不走就必須要違規跨線才能通過
: 要按它喇叭叫人出來移車
: 還是默默的繞過去事後檢舉呢
: 我自己一定是跨線繞過去事後不檢舉的善良人的
: 請問版上的鍵盤車手有種按喇叭叫人出來嗎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5-12 15:16:00交通規則是規範正常狀況,明顯進入異常狀況時,就不處罰因為因異常狀況所必然導致之違規或避離異常狀況之必要措施,不然高速公路車禍導致塞車,每個人都要先吃低於速限罰單?如果是雙向各只有一線道,有人指揮就依指揮,不然就雙方車輛慢速間隔交互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