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一個路口,紅燈剛轉綠燈的情況下,
我緩慢行駛於禁止左轉很大的路口,原本想要進行迴轉
(非在地人...路況不熟,這點我有肇事責任沒錯)
停在雙向車道之間,有打方向燈且車頭無明顯轉向,
接著後方車輛A直接撞上來
我的車因為衝擊力道,往對向車道撞,撞上一台小貨卡B
A車駕駛在我報案期間,車子留下人就消失了
B車副駕有人受傷(大腿瘀青一大片)
A車車主後來有來,說是借給朋友開,他也不知道朋友跑哪裡去了
之後聽警方說,A車車主不知道借車朋友的真實姓名
只知道綽號和手機,而且至今還是聯絡不到人
問題來了:
(1).我只有保第三責任險,所以B車照理說只要交給保險去理賠+和解?
我應該可以比較放心...?
(對方有全車險,所以會是我的保險員跟B車保險員聯繫)
(2).警方給A車車主一個禮拜找人,若找無人則需負擔後續賠償
(我真的覺得太久太久了...)
A車車主只有保強制險...
那請問我車子受損的部分,若修車廠報價完,可否直接修理?
還是需要等一個禮拜後,確定負責賠償的人來看過後才修理?
還是有什麼比較好的處理方式嗎?
(3).因為有人受傷,A車駕駛涉及肇事逃逸,如果A車駕駛沒出現
A車車主也需要負責肇事逃逸的部分嗎?
(4).我知道我有責任...那想請問責任比約是幾比幾?
A車撞我造成的車損,約能賠幾成給我
而B車車損我的保險約需要負擔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