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國道肇事原因《超速》占3% 取締件數占50%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18-06-07 02:11:23
我比較想知道
既然ETC可以抓超速
理因也可以拿來抓未保持安全距離吧
怎麼交通部沒來個雙管齊下
當然如果真的用ETC抓
未保持安全距離
一天單項罰鍰金額破10億
我都不會意外就是
反正剛好國家缺錢
而且這樣齒輪也會乖一點
應該吧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8-06-07 02:34:00
這個好像比抓超速有意義
作者: JasonHuang (吉吉吉)   2018-06-07 03:00:00
這樣不就更容易出現門架前集體煞車的現象...
作者: aadsl (aaids)   2018-06-07 06:47:00
etag有測速功能嗎?要怎麼抓有無和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作者: DSAndres (DS)   2018-06-07 07:22:00
我覺得可以,向交通部建議啊。單純就對比過閘門的秒差就好,規定兩秒,一秒內就開罰。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8-06-07 07:57:00
鄉民一直口口聲聲幻想門架前煞車到底有什麼根據啊
作者: centaurjr (QQ)   2018-06-07 08:07:00
你不知道時速不同安全距離不同嗎...
作者: neko401 (貓貓戰隊)   2018-06-07 08:13:00
樓上的,安全距離不同,但通過時的間隔時間一樣國外的建議是兩車通過同一標的物時,間隔時間是兩秒。"兩秒間隔"之前國內好像也有推行過一陣子,曾在警廣聽過
作者: centaurjr (QQ)   2018-06-07 08:20:00
所以ETC要怎麼得到間隔時間? 間隔時間就是測速原李阿
作者: DSAndres (DS)   2018-06-07 08:20:00
國外建議多是三秒間隔,但台灣交通部推行兩秒。高速公路上100kph,兩秒其實已經比多數用路人目前留的距離長了。一秒真的太短,就依此開罰
作者: centaurjr (QQ)   2018-06-07 08:21:00
角度根本不對要怎麼拍
作者: DSAndres (DS)   2018-06-07 08:22:00
前車通過時08:21:05.002次車08:21:06.001,開罰就同閘門同感應器,兩車抓到感應時間差小於一秒,開罰後車
作者: hondasho (本田)   2018-06-07 08:24:00
角度不對?掃車牌有時間數據啊~
作者: centaurjr (QQ)   2018-06-07 08:25:00
我想歪了orz
作者: laigtun2406 (菸草啤酒)   2018-06-07 08:53:00
法定安全距離都嘛過長,支持的是腦子浸水嗎?
作者: chandler0227 (錢德勒)   2018-06-07 08:57:00
法定安全距離過長??? 跟車很緊就說啊XD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8-06-07 08:59:00
一堆人開高速離前車不到五公尺車距,先抓這種類型就夠了
作者: centaurjr (QQ)   2018-06-07 09:01:00
法定距離好像是110KM55公尺,大概是1.5秒是有點太遠實務上無法達成XD
作者: chandler0227 (錢德勒)   2018-06-07 09:01:00
安全距離計算是參考人普遍反應時間+踩煞車的總距離
作者: DSAndres (DS)   2018-06-07 09:02:00
安全距離有科學根據好嗎,誠心建議多看看科學資訊再來發表意見。一般駕駛人煞車反應時間(含觸發、感知、判斷、
作者: chandler0227 (錢德勒)   2018-06-07 09:02:00
有計算參考依據的結果被嫌太長~呵呵
作者: chandler0227 (錢德勒)   2018-06-07 09:05:00
跟車緊貼+踩急煞或亂切車道也是塞車主因啦
作者: laigtun2406 (菸草啤酒)   2018-06-07 09:20:00
有科學依據又如何? 過長就是過長,沒開過車?
作者: chandler0227 (錢德勒)   2018-06-07 09:22:00
https://disp.cc/b/301-aDRg推 laigtun2406: 給愛貼車的大客車一個警惕也好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8-06-07 09:23:00
你的車比較好當然煞車距離就短但是法規一定是比較保守
作者: chandler0227 (錢德勒)   2018-06-07 09:24:00
前面急煞耶 不留安全距離 不然要親上去嗎XD
作者: DSAndres (DS)   2018-06-07 09:38:00
2秒其實只是反應時間,已經忽略每台車的剎車所需時間了。公共政策本來就要有科學依據,不是一個人喜歡怎樣就怎樣,不然就天下大亂了
作者: ainor (><)   2018-06-07 09:54:00
超速不是主因,一堆87低能貼著別人跑的才是
作者: zaknafein (zak)   2018-06-07 10:10:00
這計算誤差太大 很容易開錯單
作者: lqr84060 ( )   2018-06-07 10:14:00
如果是過閘門前剛好被插進來就誤判了吧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8-06-07 11:43:00
但插過來也不該貼吧 安距還是要有只是理論數字在實務上真的有點難 55M...連紅斑馬自己都沒這麼乖了
作者: youwilldie (野性風)   2018-06-07 12:16:00
超討厭根本煞不住車的大小貨車每次都貼超近
作者: JasonHuang (吉吉吉)   2018-06-07 12:51:00
呵呵自己感覺太長就可以無視科學 那我說你腦殘也不需要什麼根據 開玩笑的 就是一堆這種只信自己的理盲才會出現這麼高比例的追撞車禍啦!
作者: kinuhata (kinuhata)   2018-06-07 13:34:00
鍵盤交通專家又出現啦 說你過長就過長 科學根據都是屁覺得太長不如以後開車都讓後車貼著你屁股開 車尾被撞爛不要上來該
作者: bbbing (無)   2018-06-07 14:12:00
安全距離有過長的喔
作者: YJM1106 (YM)   2018-06-07 14:39:00
開110kph遇到靜止不動的路況55公尺真的好驚險
作者: airsoda (airsoda)   2018-06-07 14:55:00
說法定安全距離過長的 等你遇到錯過交流道急煞的就知道了
作者: laigtun2406 (菸草啤酒)   2018-06-07 15:50:00
回樓上,從沒被貼過,因為我知道那叫高速公路
作者: yongguo (麵包君)   2018-06-08 02:20:00
勁戰騎不上去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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