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想請教一下有經驗的專家或是車主
關於民事求償的一些問題
小弟也在此學到教訓
因為以前都是開家裡老車
都只有買第三責任險
這次買新車
以為一樣保第三責任險就好(沒有保車體險...)
只能說自己沒經驗,活該...
事發經過:
我是車主,但是車子借給我弟開
在2018/6/15 被另一名駕駛(後面簡稱A)從後面追撞
根據我弟的說法
車子是在停駛的狀態下被撞到
且對方似乎是在使用手機
到場負責做紀錄的員警說
初步判斷為A的100% 肇事責任
結果我弟和A 還有警方談好要以"息事案件"處理...(傻眼)
所以一直到6/23好我才發現
我只能申請現場圖還有現場照片
無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也因為我弟去大陸長期工作
警方說這一個也得他親自到交通大隊重啟才能申請
與車主溝通:
一直都有和對方保持聯絡
對方一直要求我們去他們認識的維修廠處理
也因為是新車,所以我很堅持到原廠處理
整個車子屁股
(保桿、排氣管、後車廂還有後部鋼條撞歪)
原廠估價34萬
對方說沒辦法負擔這筆費用
(開X6,但是好像是借來的)
說請到法院提民事訴訟
目前進度:
車子已經在2018/6/21 請原廠開始維修
估價單和所有拆卸零件照片也已經發送給A
目前A表明請我們到法院提訴訟
原廠表明預計完工時間2018/7/24
也已經在2018/6/23 申請現場圖和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