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麼人才會需要平均測速表??
: 不就是會超速又怕被拍的嗎 XDDDDD
: 還有ㄧ些每天在那邊扯別人會不會超速,
: 用來佐證自己超速合理,抓超速不合理,
: 問題是人家超速有說不繳罰單嗎?
我的想法是
1.取消寬限值 直接將限速提高10
至少簡單好懂 國一北110中南120 國三120
至少讓大部分人可以統一測速標準
2.引進區間測速 如果可能全段高速公路區間測速
從上閘道就開始 然後取消所有定點測速
類似當初引進ETC砍掉收費站一樣
這樣人為的減速加速只剩下甕塞 或是超車
就不會再也看到測速照相一堆人減速形成塞車點
應該對增加交通順暢度有幫助
3.明確的制定有關內側車道相關的條例
以現行來說應該是內側車道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最高是多高? 最好直接訂立標準
不然又會變成 超速-罰錢 不超速-龜車
到底速度多少可以開? 速度多少算慢?
但是以台灣目前車流來看 我一到五都會走桃園-湖口這段
要求內車道淨空是不切實際 也很浪費道路的方式
(不可能為了想超車的幾個人讓整線道淨空 太不符經濟效益了)
可以再想看看怎麼做
4.封閉隧道實行區間測速
市區道路因為沒有閘道 比較難這樣做
一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