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
小弟的車不小心擦到靜止的一台volvo兩個月的新車,對方本人完全沒受傷
對方維修車的費用大概需要兩三萬(主要應該是烤漆)
新安東京保險公司願意付維修費 (自己也有保第三責任險)
但對方有要求要代步車費 (初步喊1500*5 = 7500)
"新安東京"保險楊姓理賠員 表示公司不願意付
想請問各位
如果自己不願意付代步費
之後走到 1. 和解庭 2.若被對方告,上法院
請問這兩個情形,自己本人需要出庭嗎?
or 全部委任保險公司出席,出庭即可?
(保險公司是否必須出庭?)
誠心請教各位前輩
非常謝謝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