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nezSu (Munez)》之銘言:
: ※ 引述《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之銘言:
: : 什麼叫合法你懂?
: : 就像在寬限值裡超速一樣,違法只是不告發。
: : 記得喔!
: 推 adaris: 要解釋給程度低的了解,真的有辛苦 08/1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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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無意參戰,我程度低,大家都說我笨蛋
: 以前公民課都在混
: 我知道所謂法令,法律,命令,法規,行政規則
: 有分等級之類,但我以為除非衝突都要遵守
: 文中提到法令跟規定不同能解惑哪個不用遵守嗎?
法律位階就是三層
憲法-法律-命令
所以你如果在內車道依最高速限行駛
就是違法但不罰
(違反法律,但另一條命令說此行為不罰)
法律中有很多時候規範行為但沒有罰則的,也有時候規範行為但微罪不罰的
: 回應提到寬限值,像是限速100公里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中
: 110以下不舉發,這樣對嗎
: 所以其實高速公路用最高限速行駛內側車道是寬限值?其實這樣在法規上是不對的?這
個
: 意思?
: 我看出處是這裡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8-3
: http://law.moj.gov.tw/MOBILE/law.aspx?pcode=k0040019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
於
: 內側車道。
: 所以依s大說明...
: 寫在這規則中都是寬限值,其實是不對的
寬限值寫在這 不等於 寫在這的都是寬限值
: 那這樣像第11條
: 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 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 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
: 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 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 四、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
: 其實也是寬限值...
: 就是你可以打方向燈,也可以依規定變換車道
: 但是你可能還是錯的,因為都是寬限值
: 我這樣想起來邏輯超怪的
: 能指點一下嗎?
: 我沒有20萬能捐,可不可以放我一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