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kdtm32 (愷愷)》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高公局說,若非高乘載車輛違規行駛高乘載車道,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3
: 項,處駕駛600元至1200元罰鍰。
現實是,這個東西有真的在抓嗎?
要是有在抓,早就有新聞爆出來了,上網去查,只會看到準確度不佳的問題
更別提孕婦在閘道高承載管制時,是搭配手冊認證的,
即便熱感應真的很準確,也有在使用,
但是你用熱感應可以感應到這個人肚子裡面還有一個嬰兒?
鬧個幾次,看看警察還會不會沒事取締這個來自找麻煩?
說穿了,這個規定不論立意是否良善,但是不能取締的法規,就形同道德勸說
而且,要取締這個的難度,遠高過「後座繫安全帶不然會開罰」。
用這樣一個本質是道德勸說的法規,來要求大家按照這個要求使用車道
真的有效,上面就不會吵什麼超速跟佔用車道但問題,道德勸說一下就好了嘛
這個真的是白痴的設計